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大致流程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大致流程是什么?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大致流程是什么民间借贷的民事纠纷,属于民间债务起诉的范围,可以考虑通过起诉途径维权。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民间欠款不还怎么起诉,上文为您提供了参考流程。然而起诉是为了讨债,但能否成功讨债还取决于许多其他因素,比如借贷双方在借款当时是否签订了规范的借条,以及起诉以后欠债方有无恶意转移资产,等等。为此,编辑还是呼吁在借贷前,双方都应仔细考察彼此背景,审慎作出借贷决定,以避免后期的被动局面。



·借款利息结算计算方式什么 借款利息结算计算方式什么
    借款利息结算计算方式什么 借款利息结算计算方式什么 1、利息的计算公式:本金乘年利率(百分数)乘存期。 2、等额本息法: 计算公式:月还款额=本金乘月利率乘[(1 月利率)^n/[(1 月利率)^n-1] 式中n表示贷款月数,^n表示n次方,如^240,表示240次方(贷款20年、240个月) 月利率=年利率/12 总利息=月还款额乘贷款月数-本金 3、等额本金...


·2023年夫妻个人债务案例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夫妻个人债务案例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婚姻法》第十九条第3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认定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 民间借贷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它不以履行一定方式为必要。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二、何为自然人 自然人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书面同意的人工受精产生的子女,属于婚生子女,属于自然人。 公民属于政治学或公法上的概念,具有某一特定国家国籍的自然人叫做公民...


·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可以吗
    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可以吗1、债务人去世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要求清偿债务,因为根据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之前,要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遗产分割完毕,则应当在他们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按比例清偿债务;2、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


·债权转让是否要审查债权的真实性
    债权转让是否要审查债权的真实性债权转让是指原债权人将债权转移到第三人成为新的债权人的行为,在债权转让过程中,新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合法的权益就对债权进行了审查,那么,债权转让是否要审查债权的真实性?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债权转让是否要审查债权的真实性债权转让是需要审查债权的真实性的。债券转让有如下条件: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


·夫妻债务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认定的?
    夫妻债务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认定的?最高人民法院17日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不能税前扣除的罚金罚款是什么样的?
    不能税前扣除的罚金罚款是什么样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税前扣除。行政性罚款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而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工商和税务等各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决定对行为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性罚款是发生在不平等的行政关系主体之间,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


·债权转让需要防范哪些风险?
    债权转让需要防范哪些风险债权转让一般没有很大的风险,但是需要注意两点,如果这个债务有担保人或者保证人,需要经过他们的书面同意,不然,担保人和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债权。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损害债权让与人合法权益的风险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