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各大银行的贷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各大银行的贷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喜欢先享受,那么在享受的前提下就要进行贷款,房贷、车贷,在贷款时也需要签订贷款合同,在贷款合同中也有违约金这一项规定,如果贷款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还款就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那么贷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

一、关于违约金的相关问题

1、 ?违约金数额的问题

有合同的从合同约定,对于违约金的数额确定,通常是以合同约定的数额为准来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所以你当时在贷款时肯定签订有贷款合同,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下应当对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有约定,你根据当时的贷款合同约定数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即可。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违约金上限的问题

法律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如果你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没有超过贷款金额的30%,也就是15万,那么你有违约行为时应当如约支付,如果违约金数额超过了15万,那么超过的部分你无需支付,因为已经超过法定上限,超出部分的约定违法无效。

二、各大银行违约金的数额

1、 ?招商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额三个月的利息。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额一个月的利息。

2、 ?建设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三。

贷款一年到两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二。

贷款两年到三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一。

3、 ?农业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按照本金乘以月利率的方式收取,月利率为贷款利率除以12个月减去还款月数。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只要之前没有任何提前还款记录,则不收取违约金。如已采取过提前还款的,一年之后再申请者,也不收取违约金。

4、 ?工商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则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5、 ?中国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最高不超过六个月利息违约金(按照提前还款日的贷款利率计算)。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则不收取违约金。

6、 ?交通银行

部分提前还贷规定最低不能少于每月还款额的6倍,最高不能超过每月还款额的35%,部分提前还款者可每年免费还款一次。

全部提前还款者需承担支付违约金,收取当次还款金额的1%。但具体还款金额还需按照合同实施。

7、 ?广发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两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8、 ?光大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3%~6%的利息作为违约金,具体还要按照合同规定实施。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近年来的房贷车贷越来越普遍,越来越多的人都进行贷款,那么对于您提出的贷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这一疑问,在上文中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我们还整理编辑了各大银行的贷款项目中对于违约金的相关规定,每个银行对于违约金的规定都各不相同,以上为详细内容,仅供您参考。


·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有哪些区别
    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有哪些区别 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都是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只不过二者通过方式不同,这也就是他们之间的不同点。除此之外,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之间还有哪些不同之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区别有哪些 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均属诈骗类犯罪,犯罪手段均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产。由于贷款诈骗亦涉及签订、履行...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效力如何及其权利体现是什么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效力如何及其权利体现是什么 一、什么是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二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效力 居间合同中,只...


·借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
    借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法定事由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二、借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 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 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效,依照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必须与债务人有关。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


·企业并购贷款还款的方式和来源有哪些?
    企业并购贷款还款的方式和来源有哪些?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


·离婚后的债权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后的债权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或者有可能实现却因成本太高,有的甚至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追偿;还有的当事人碍于情面,不愿追偿第三人债权而...


·有借款凭据可以怎么讨债
    有借款凭据可以怎么讨债 一、有借款凭据可以怎么讨债 1、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1)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2)该类延款协议必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那么一旦...


·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的判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