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公司是怎么交五险一金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司的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流程是非常复杂的,因为公司中的五险一金对于员工们来说还是比较重要的福利。毕竟五险一金保障着公司员工们的利益。对于刚刚成立的公司来说,缴纳五险一金是令人头疼的。好在我国法律对于五险一金还有一定的司法解释,那么我国公司是怎么交五险一金的?我们在此为您介绍。一、公司是怎么交五险一金的1
、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一些特殊行业需要按要求另提供相关证明;2、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 、单位与其开户银行签订的同城委托收款授权书;4 、公司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5 、单位公章;6 、提供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户、银行行号;7 、填写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当然,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材料,除此之外,还要按照本地区的具体要求提供一些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公司五险一金开户之公司住房公积金开户流程单位开户是指单位在中心开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单位只有建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才能在单位公积金账户下建立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进而办理公积金缴交等业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二、单位公司账户办理流程1、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开户申请书、开户决议、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的批文)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工资手册(缴交人员明细表)、介绍信、单位公章及财务大、小印预留印鉴等材料。(注:若单位启始缴交时间与单位成立时间不符,需提供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到开户办事处办理。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开户回单连同职工开户清册单位联一起返给开户单位。3、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并预留财务印鉴后,中心柜员将预留印鉴卡和开户登记表单位联、开户回单一同返给开户单位。公司交五险一金的流程要看公司的具体的情况,因为每个公司的情况都不一样。我国相关的法律条例知识规定了大体上的格局,如果想要一个公司发展的好,还是需要公司的领导者的领导方针,不能一成不变,那样不能激发起员工们的工作兴趣。只有走在时代的前沿,才能够使公司发展的更好。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交通事故人员受伤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人员受伤怎么赔偿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人员受伤应该按照下列赔偿项目标准进行赔偿。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


·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
    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在我们进行辞职的时候,有很多用人单位要求我们进行缴纳违约金,这时候很多人就会对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存在疑惑。那么,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违约金的标准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


·起诉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1)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
    起诉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1)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如果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不一致的话,以户籍证明为准。之所以需要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即不满两周岁的,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因为在此期间由于孩子需要母亲的哺乳,孩子随母亲生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如果能够证明孩子的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则母亲抚...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广东省并没有对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有统一规定的,在任何地方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都是根据给受害者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的。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


·校车超员细则规定是什么?
    校车超员细则规定是什么?孩子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因此对于孩子的方方面面都要足够重视,特别是人身安全问题。孩子在上学时为了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就设立了校车作为专用车来接送孩子们上学,但是也有校车超员的现象,那校车超员细则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校车的相关信息 1、定义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


·汽车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汽车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范本内容是怎样的?甲方: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2007年7月16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第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


·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您应该都知道,现在,随着车辆的增多以及一些司机的违规驾驶行为,道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很多伤亡。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肯定是您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但不同的地区会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带着您一起来了解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根据四川统计局发布的《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调查数据: 城...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