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介绍,该如何解决纠纷?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介绍,该如何解决纠纷? 一、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
2009年8月9日,C女士入住Y医院妇产科待产,双方签订了《住院病人同意书》,医院交待了生产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当日12时5分,C女士查体正常。下午04时10分胎膜破,06时20分宫口开全。下午08时15分,医院考虑到产妇过期孕,先露下降延缓,从外形观察胎儿较大,决定行剖宫手术分娩,双方签订了《手术协议书》,对手术的必要性、手术中的可能意外及可能发生的主要并发症等进行了说明。下午08时45分,主治医师检查决定胎吸助产。下午08时55分,行会阴侧切加胎吸术助娩一男婴。胎儿娩出后无自主呼吸,心率150次/分,略有肌张力,紧急清理呼吸道,气管插管,脐静脉注射,症状无好转。经治疗无效,患儿于9时30分心跳消失。C女士及丈夫以医院违反医疗服务合同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Y医院在C女士生产困难的紧急情况下,双方签订了为C女士行剖宫手术分娩的协议书,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协议书签订后,医院应当及时实施手术,保证胎儿顺利生产。但在准备手术的过程中,未与患者解除手术分娩协议而自主决定胎吸助产,致使新生男婴窒息死亡,对男婴的死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二、原因分析
该起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患方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由于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剖宫产手术而是选择了合同以外的方式,即使使用的方式是更为合理的,是符合妇产科医疗原则的,却违反了经由双方真实意思表达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虽然不是医疗事故,却已经是造成了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个案例充分的显示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危害性,在这个法制社会中,必须基本的法律常识,掌握与自己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妇产科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建议
1、医院应当对医护人员开展思想道德培训工作,加强医风医德的建设,培养具备高技能的同时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医护人员,为此医院必须增强法律意识,加强责任心和业务水平,妇产科必须为各类可能的意外制订预案,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学知识的科普宣传,让全民了解分娩的高风险性,帮助民众端正就医观。
2、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增强医护人员的责任心,认真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握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在没有发现问题时要有危机风险意识,做足所有预防工作。有小问题时,不能置之不理,应当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危害。
3、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医患沟通交流平台。
总而言之,从上述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来看,医院医护人员的医德是引发问题的关键,但并不是所有时候都是院方的问题,有时也会出现患者自身原因导致问题的产生。我们在面对此类问题时首先要分清主要责任在于哪一方,如果是因为院方关系,可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医患双方的沟通对于解决问题尤为重要。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如果不幸发生了医疗事故,当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如果不幸发生了医疗事故,当事人往往都会要求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鉴定就意味着会有鉴定费用的产生,你知道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到底应该由谁来支付吗?下面,我们将为你做出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院购销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医院购销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医院购销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内容: 乙方提供“益康医院信息系统”(以下简称HIS)软件一套,并负责产品安装、调试、工程实施与服务,其软件功能模块见模块清单。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金额(小写): 元...


·医疗过错参与度与责任划分?
    医疗过错参与度与责任划分?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诉讼活动。在医疗过错鉴定中有一项对当事人权利影响很大的内容就是参与度的确定问题。 目前,较为一致的观...


·医疗损害责任情形的内容有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情形的内容有什么医疗损害责任是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在给病人进行医治的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带给受害人的损害程度不同,赔偿责任的大小也就不一样。那么医疗损害责任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医疗损害责任情形。医疗损害责任情形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


·工伤的医疗过错能否获得双重赔偿
    当工伤和医疗过错碰撞在一起是怎样的?一个是因为公事受伤,一个是因为医院的过错受伤,两个问题既有重复的地方也有不同之处,伤者受到了双重伤害,自然就能够得到双重赔偿。那么在界定医疗过错中,我们应当怎么办呢?至于判定工伤的医疗过错的具体办法,让律师网为您讲解,来保障您的法律权益! 一、医疗过错 1、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


·北京协和医院医患关系如何解决
    北京协和医院医患关系如何解决 一、医院医患关系如何解决 1、强化政府职能。 政府应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健全医保体制,加大财政对医疗保障体系的投入,合理分散医疗保险,减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的实际负担;加强对医药生产、流通、销售领域的监管,理顺医疗收费价格,改“以药养医”为“以医养医”,使医院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诊断、救治、护理、服务等环节。 ...


·如何进行医患维权
    如何进行医患维权一、医疗事故等医疗纠纷发生后最紧要的是什么?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最重要的事情应当是立即复制病历“客观性病历资料”、封存“主观性病历资料”和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现场实物。所谓“客观性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 一、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怎么办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七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