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邳州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邳州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一、邳州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第一条 宗旨、目的:
为了贯彻《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估价的相关事项,合理体现被拆迁房屋的价值量,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徐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参照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房产估价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估价机构:
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的评估机构应当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且经市建设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选择备案的。
第四条 人员:
承担房屋拆迁估价的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应该是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评估机构中的专职注册估价师。
第五条 估价对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征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范围内的房屋。
第六条 估价目的:
统一表述为“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屋补偿价格”。
第七条 估价时点:
拆迁公告颁发之日。
第八条 房屋评估价格构成:
为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补偿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
第九条 估价程序:
1、接受评估委托,明确基本事项;
2、核对委托方提供的拆迁范围内产权产籍相关资料,开展前期调查;
3、拟订作业方案,进行现场勘察;
4、参照技术细则,进行评估测算;
5、确认测算结果,撰写估价报告;
6、汇总相关资料,提交估价报告;
7、现场咨询答疑,估价材料存档。
第十条 估价结果应用的有效期:
自提交正式估价结果(估价报告)之日起,至该拆迁项目拆迁补偿结束时止,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第十一条 关于住宅房屋评估:
被拆迁住宅房屋的房产补偿价格依据重置价结合综合因素及宅基地使用权渡让补助费确定,其公式为:
被拆迁住宅房屋补偿单价=重置价格×K+宅基地使用权渡让补助费
宅基地使用权渡让补助标准
(1) 根据《邳州市城镇基准地价》、《邳州市征地区片价》,结合被拆迁区域土地利用实际情况,将邳州市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分为四等(具体范围见邳州市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等级范围图)。一等区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每平方米补助265元;二等区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每平方米补助257元;三等区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每平方米补助249元;四等区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每平方米补助241元;
(2) 对被拆迁人实行宅基地使用权渡让补助的,被拆迁人必需具有合法宅基地使用权属证书,并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每户宅基地面积的平均标准。
二、邳州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5、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上述内容是栏目我们为您整理的邳州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房屋拆迁需要补偿的费用包括房屋价值补偿费、搬迁和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补助和奖励费以及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补助和奖励性补偿费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享有的,补助费针对的是贫困人员,奖励补偿费指的是积极配合的拆迁户。邳州房屋装修补偿需要结合房屋装修情况,进行合理评估后确认补偿数额。



·买房什么情况可以解约,买房解除合同注意什么
    在买房的过程中,当事人肯定是需要签订相应的购房合同的。而购房合同签字生效之后,当事人就不能随意解约,否则的话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当然法律中也规定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要求解约的。那到底买房什么情况可以解约呢?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买房什么情况可以解约? 1、因卖方超过合同约定不交房 例如上海存量房买卖的示范文本,《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第十条规...


·一、在我国房改房?
    一、在我国房改房有哪些产权状态 市场上的“房改房”无外乎两种: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形成这两种“房改房”的原因,要追溯至当年的房改政策,当年职工参加房改购买房屋时,有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购房三种选择,这三种价格出示的手续是有区别的,在购买“房改房”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做到心中有数。当年按市场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随时上市交易;按成本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但一般5年后...


·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房产进行分割,可以协议分割,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那么,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 不违法,但处于查封状态的房屋无法完成产权转移、变更手续,只有解除查封以后,权利人才可以对其行使所有权。也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


·一、离婚对于按揭房如何分割?
    一、离婚对于按揭房如何分割?离婚对于按揭房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分割,若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前双方对共同购买的房屋已经达成合意,认可所购买房屋为共同共有,并且出资。此时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二、离婚按揭房产怎样分割1、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的分割...


·2023年危房判定标准是什么?危房改造有拆迁补偿吗?
    一、危房判定标准危房判定标准是什么?危房改造有拆迁补偿吗 ?   (一)危房判定标准是什么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


·一、通过假离婚买房破限购无效吗?
    一、通过假离婚买房破限购无效吗?通过假离婚来买房破限购的方法,是无效的,国家发改委、央行等多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对假离婚破限购买房的行为不予支持。《备忘录》规定,联合惩戒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的当事人,那些伪造结婚证、离婚证等证件证明,或带着伪造证件办理结婚、离婚的当事人,将列入严重失...


·一、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算共同财产吗?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不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买的房子认定为个人财产,即使复婚也不能转变了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包含:(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


·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哪些
    购买了房屋之后,不是支付了购房价款,拿到了房钥匙就算完,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而我国对不动产采取的是登记主义,因此还需要购房者办理房屋过户,才能真正拥有房屋。那么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哪些 房产过户的材料准备主要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