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人犯罪适用无期徒刑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要是行为人在犯罪的时候尚未满18周岁的话,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此时对行为人量刑处罚的时候是一定不能判处死刑的,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犯罪适用无期徒刑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未成年人犯罪适用无期徒刑吗未成年人能否适用无期徒刑的问题,实际上在旧刑法的时代已经得到了解决。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1991年《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所犯罪行特别严重能否判处无期徒刑问题的电话答复》认为:“根据刑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精神,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最高刑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5月2日《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关于对未成年罪犯刑罚的适用”中对剥夺政治权利适用的规定中指出:“对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未成年罪犯,除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以外,一般不附加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司法实践对于未成年人能否适用无期徒刑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是指即使比照法定刑从轻或减轻处罚后应判死刑,也不能宣告死刑。因此,无论对成年人犯罪还是未成年人犯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在法定刑的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无期徒刑可以成为对未成年人实际判处的最高刑罚。《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关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的规定,除了应判处死刑的案件适用这一条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情形外,还包括罪该判处无期徒刑存在累犯等加重情节当判死刑,同时适用十七条第三款而从轻判处无期徒刑的情形,这样也就同样体现了罪刑相适应原则。二、哪些人可被判处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根据刑法有关减刑和假释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如果实际执行10年以上,还可以获得假释。但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综上,我们了解到要是在犯罪的时候尚未满18周岁的话,此时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按照法律的规定虽然不能适用死刑,但此时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与实际构成的罪名,还是可以适用无期徒刑的。当然,此时不适用死刑是指的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



·渎职罪罪量刑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当中应当认真的工作,恪尽职守,不能够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做一些违法的行为,同样的,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加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不能够乱用职权或者是玩忽职守。否则,是有相关罪名的,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渎职罪罪量刑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一、渎职罪罪量刑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


·故意伤害罪判缓刑要符合什么情形
    故意伤害罪判缓刑要符合什么情形1、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可以适用缓刑。2、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缓刑:(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2)被害人有明显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3)被告人...


·事业单位缓刑人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国,法院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的时候,是根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审判的,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而对案件区别对待。所以说我国事业单位的人员,如果有犯罪行为的话,也会根据犯罪的情节进行具体的量刑。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2017事业单位缓刑人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事业单位缓刑人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适用缓刑的先决条件应当是宣告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非法出售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相信很多人对于发票都不陌生,而且能随便拿出好多。发票其实是一种业务凭证,是会计进行账目核算的最基础的依据。同时也算是税务部门对企业进行依法检查是的重要凭据。因此,当有人非法出售发票时就是违法行为了。那么,非法出售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非法出售发票罪概念 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构成要件 ...


·数个有期徒刑采用什么原则
    《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限制加重原则限制加重是《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根据《刑法》规定,当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时候,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合并处罚。限制加重原则中的限制,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总和刑期的限制,在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的时候,不得超过数罪的总和刑期。二是数罪并罚的法定最高限度的限制,即有期徒刑不得超过二十五年,拘役不得超过...


·一般诽谤罪的证据需要多少?
    诽谤罪的证据需要多少(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


·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标准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是故意杀害他人的,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是可以判处行为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这就让很多人想要了解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标准都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标准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


·非法集资犯罪司法审判与刑法解释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是指某些人不经过政府机构批准,私自发行金融产品,吸收社会民众资金。非法集资严重干扰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金融产品市场的规则,对民众资金造成严重损失。那么,非法集资犯罪司法审判与刑法解释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非法集资犯罪司法审判是怎样的? 《刑法》 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