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方未尽夫妻义务可以起诉离婚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男女在恋爱阶段,可能双方都会感觉良好。而一旦结婚的话,可能就会发现诸多问题,甚至还会出现婚后一方不尽夫妻义务的情况。那么要是对方未尽夫妻义务,此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方未尽夫妻义务可以起诉离婚吗

不能。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41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条规定是倡导性的规定,是道德原则。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夫妻一方违反其他法定条款,对他方实施家庭暴力,或有虐待、遗弃等行为,或与他人同居的,他方可以依据其他法定条款和《民法典》第1043条合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并给当事人一个“说法”。

二、离婚诉讼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有哪些?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有辩论的权利。

(2)有申请法院调解的权利。

(3)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有提起上诉和申诉的权利。

(4)有自行和解的权利。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6)有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

(7)有申请案件承办人及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的权利。

(8)有提供证据的权利。

(9)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

(10)有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1)有就有关事项要求重新鉴定、调查和勘验的权利。

(12)原告有提出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

(13)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14)被告人有要求法院送达起诉状和进行答辩的权利。

(15)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通过上文的讲解,我们了解到要是夫妻一方未尽夫妻义务的话,此时从法律上面看是不允许离婚的。当然,要是这种情况比较严重的话,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的,那么最终还是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的。要是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男女要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男女要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若男女在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的话,这样的情况在我国就会构成非法同居关系。在这样的关系下,日后要是男女分手的话也是需要进行解除的。那究竟男女要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才好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男女要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1、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诉讼离婚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夫妻应该是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了充分的协商,因此也才能通过这种方式离婚。但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就只能以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在这种情况下诉讼离婚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


·一、再婚父亲死亡财产分割怎么分割?
    一、再婚父亲死亡财产分割怎么分割? 依据法律规定,再婚后有房产的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是这样的。 如果死者生前有遗嘱的话,应当依遗嘱办。没有遗嘱的房产分配是:一,确定房产是属于死者的。二,确定死者的第一程序继承人。 如果死者死亡时,其父母亲还活着、有儿子和女儿的话,则原则上财产应该由其父、母亲、妻子、儿子和女儿五人平分。如果死者死亡时,其父母亲已经去世、没有儿子和女...


·可以将女儿抚养费提高吗?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女儿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其中确定了抚养权归属的,紧接着就是要确定抚养费数额。但日后随着女儿的长大,可能对抚养费的需求会增加。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之后可以将女儿抚养费提高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以将女儿抚养费提高吗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父母离婚后祖父母探视权存在吗
    离婚后祖父母探视权问题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


·外国人可以在中国结婚领证吗?
    外国人可以在中国结婚领证吗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民政部 2003年9月25日颁布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


·起诉离婚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在离婚案件当中,作为原告方来说,既然是由自己提出了离婚诉讼请求,那么肯定提出的这一方对于婚姻关系已经真的不抱什么希望了。但是既然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婚姻关系的话,在法庭开始审判的时候,原告方和被告方还是要积极配合相关程序问题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起诉离婚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一、起诉离婚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双方必须出庭。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


·离婚股权转让协议有怎样的效力
    在现代化的法制社会中,离婚股权转让协议不仅直接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利益,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第三方的利益,因此在处理相关问题的时候,人们都需从多方面的利益出发进行考虑,以更好地处理股权转让协议问题。下面主要对离婚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讨,以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人们对此问题的认识。 1、夫妻一方转让股权协议的效力 如果甲乙夫妻双方共有该股权,但只登记在甲方一人名下,甲...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