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的分类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司债券的分类有哪些? 公司债券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根据我国公司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公司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
2、按债券是否记名,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如果公司债券上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资者领取利息时要凭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转让时要在债券上签名,同时还要到发行公司登记,那么,它就是记名公司债券,反之为无记名公司债券。
3、按债券有无担保,公司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信用债券指仅凭筹资人自己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担保的债券。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担保发行人按期还本付息的债券。其中,抵押债券是指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质押债券是指以其存单、有价证券、动产等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保证债券是指由第三者的信用担保所发行的债券。
4、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如果公司在债券到期前有权定期或随时购回全部或部分债券,这种债券就称为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反之则是不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
5、按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公司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指在偿还期内利率固定不变的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指利率随市场利率定期变动的债券,累进利率债券指利率随着债券期限的增加而累进的债券。
6、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公司债券可分为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和不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人给予债券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可退还公司债券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者,能够在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咸公司发行的股票;附认股权证的债券持有者,可凭认股权证购买所约定的公司的股票;可退还的公司债券,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退还。反之,债券持有人没有上述选择权的债券,即为不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7、按发行方式,公司债券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公募债券指按法定手续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向社会投资者发行的债券;私募债券指以特定投资者为对象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公开上市交易。
8、按持有人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债券可分为参加公司债券和非参加公司债券。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9、按发行债券的目的,公司债券可分为普通公司债券、改组公司债券、利息公司债券、延期公司债券。普通公司债券是指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来源。改组公司债券是指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延期公司债券是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无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上述为您介绍了公司债券的分类相关知识,您在购买债券前一定要多加了解。公司债券的利息是由发行债券的公司支付的,这样公司的实力就很重要,在购买债券的时候尽量选择大的有雄厚实力的公司,不要为了较高的预期收益率而购买不知名的公司债券,尽量降低风险避免损失。



·离婚中的债务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中的债务分割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约定外。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则应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我国《婚姻法》及《最高...


·债权人抢劫债务人是抢劫罪吗?
    债权人抢劫债务人是抢劫罪吗?在当下社会中,要债已经成为了一个大难题。许多债权人面对债务人,各种花样逃避债务的方法束手无策。因此,有些债权人为了索回自己的钱财,不得不铤而走险选择抢劫债务人。那么,债权人抢劫债务人,是抢劫罪吗?目前关于几种债务纠纷型抢劫行为的定性分析是怎样的呢?下面由律师为您详细介绍。一、债权人抢劫债务人,是抢劫罪吗?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


·新婚姻法债务分割原则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婚姻法》债务分割原则是什么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我们一起看看我们这篇文章。 一、《民法典》债务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特点有哪些?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特点有哪些?第一,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任何企图援引免责条款免责的当事人必须首先证明该条款已经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否则他无权援引该免责条款。第二,免责条款是事先约定的。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是为了减轻或免除其未来发生的责任,因此只有在责任发生以前由当事人约定且生效的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的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若在责任产...


·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
    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之规定,借款关系一旦形成,除非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否则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时的还款人仅能确定为订立合同时的借款人。因此,父债子还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清算组的成立,是公司在注销前必须要考虑的一件事情,只有经过了公司清算组的清算,才能明确自己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况。一旦明确债权债务情况,那么,对后期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的处理才能做出安排。那么,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的处理应该怎么做呢?我们来带着您一起学习一下吧!一、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的处理(一)分配债权给股东在这种模式下,公司不履行债权转让程序,而是在分配公司...


·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可以起诉处理,处理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欠...


·犯了挪用公款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挪用公款罪怎么量刑处罚?犯了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