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装修伤人责任谁承担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买房后,都会根据自己的意愿对房屋进行装修,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如:因装修而伤人等。那么,在法律上,若房屋装修伤人责任谁承担呢?现在,就由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房屋装修伤人责任谁承担
据民法通则有关条款规定的精神及实践经验,确定雇佣人是否承担转承赔偿责任,主要看是否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害人是雇佣人雇佣的;
2、在为雇佣人受雇期间工作时致人损害;
3、佣人主观上有过错。
只要符合这三个条件,雇佣人就应承担赔偿责任,即符合上述3个条件时,房主要承担责任。
二、签订装修合同应注意什么
1、关于合同文件
根据经验,一个比较完整的家装合同除了工程预算、设计图纸以外,还应该包括关键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计划以及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施工工艺是一个约束施工方严格执行约定工艺做法、防止偷工减料的法宝。而在合同中要有一个施工计划,主要是因为目前家庭装修拖延工期的现象比比皆是,而消费者又很难在施工方开始拖延工期的时候就发现问题,因此,一份比较严谨的施工计划就是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必要武器。
2、签订装修合同要仔细
一些消费者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比较随意,不认真看合同条款,对合同条款不明确,含糊的用语不问清楚,以致于产生投诉时难以确定责任。对此,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在签订合同时,将使用的材料具体品牌、型号、装修完工日期等在合同中写明,以防备装修公司以次充好,拖延工期等情况发生。
3、关于设计图纸
根据笔者的统计,很多家庭装修的纠纷都反映在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上。比如对一些项目造型的理解,由于没有较为详细的图纸,可能设计师和消费者在理解上会有一些差距,有的项目由于图纸不明确,在具体尺寸上也会存在差距。因此,建议您在签合同的时候,尽量把各种图纸准备齐全。
4、对装修价格心中有数
很多消费者担心价格会对装修质量有影响,害怕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做手脚,对装修报价不仔细核对。对此,消费者在装修前一定要行结合自己的实际收入,对装修的价位心中有数。同时对所使用的材料价格作一些了解,选择比较多家公司的装修报价。还应注意在装修过程慎重对待装修公司提出的追加投资的建议,不要轻易更改装修项目、材料的约定等内容。
5、选择好装修原材料
在进行装修时,一定要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环保型的建材,尽量避免到路边小店购买,对装修公司购买的原材料要坚持验货查收,同时查看购货明细表,保存好购货凭证,便于出现问题时查询。
6、定期验收施工质量
施工质量差往往容易出现卫生间渗水、乳胶漆鼓包、管线掩埋不符合行业标准等。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家装公司时不仅要对装修公司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作详细了解,还要对装修公司的诚信程度进行了解,确认装修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应具备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资质证书。
7、售后服务不能忽视
最突出的问题是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装修公司故意拖延时间或以种种借口不给维修。因此,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就应在合同中注明保修期限,分期付款方式等内容,以防备装修公司把风险全部留给消费者。
通过上文的介绍,您应该已经知道,在签订装修合同要仔细,了解设计图纸,对装修价格心中有数,选择好装修原材料,定期验收施工质量等,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的避免装修纠纷的发生。至于房屋装修伤人的责任承担问题,我们已经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你解决实际问题。



·离婚房产分割后怎么办公证?
    离婚房产分割后怎么办公证?现如今,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案件也成为常见案件,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因为财产分割不均,甚至后期矛盾纠纷升级的比比皆是,这也就导致现在很多人在离婚时选择办理公证,那么离婚房产分割后怎么办公证?其实很多人都具体情况不是特别清楚,接下来由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房产分割后怎么办公证?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


·公房房产纠纷分割应怎么处理?
    公房房产纠纷分割应怎么处理?公房纠纷一般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决定权在产权人手里公房不存在分不分的问题,因为公房的所有权不在你们手里,所以公房不能赠与不能继承。公房只有变更承租人,承租人需要户籍在公房,并且在公房居住超过一定的时间,至于具体变更给谁,决定权在公房所有权人那,谁想变更为承租人,应当向公房所有权人申请。如果其中一人出资将公房买下,那么从法律上公房的所有权人就是出资人,...


·离婚分割房产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缴纳
    我们都知道,在夫妻双方离婚时,需要分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很多,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也对其作了具体的规定。共同财产中最重要的就是房产,那么,离婚分割房产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缴纳?离婚财产分割要交哪几种税?目前所有的离婚财产都不需要交税,以下几种也都不需要缴纳:    1、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最新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夫妻离婚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就需要进行分割。自古以来,共同财产分割会面临很多的问题,有的问题甚至无法解决,每一个人都希望利益偏向自己这一方,有的夫妻也因为财产分割而闹上了法院。随着新婚姻法的不断完善,这些问题就会被迎刃而解。那么,2017年最新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规定?请看下文。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


·购买保障性住房需满足什么条件
     一、购买保障性住房需满足什么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


·卖房款必须打给房主吗
    不一定。业主卖房,一次性付款可直接打入业主本人指定的收款帐户,本人打收款凭条就是了。买家贷款,银行必须要将贷款款项打入原业主名下帐户,或者业主打公证委托给指定的收款帐户也可以。房屋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引)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过户吗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过户吗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进行转按揭意味着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


·退房要求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购房者们注意了,买房前一定仔细、谨慎,不要等到后悔了再想着退房,因为购房者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无责任的退房。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退房要求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若你不是很了解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 一、退房要求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购房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