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有哪些内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对于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来讲,此时除了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外,同时还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其中就离婚的相关事项做出明确的处理,那到底这个离婚协议有哪些内容呢?若你对此不是很了解,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

一、离婚协议有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

二、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前提,当事人登记离婚,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交就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后,如一方反悔,拒绝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要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此类诉讼中,当事人曾经达成的离婚协议称为诉前离婚协议。

(1)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

(2)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可以推断,这一协议对男女双方之“法律约束力”也是指离婚后的效力。

(3)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了协议;

(4)明确规定在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问题的条款及作为离婚协议组成部分或附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5)离婚后一年内,男女双方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夫妻了解离婚协议有哪些内容,无非就是看自己在实际进行约定的时候,需要在哪些方面做出明确的说明,这样才能避免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而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在生效之后,就不能再反悔了。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只有身份证明能起诉离婚吗?
    当今社会,因为夫妻关系不和,吵架离婚的例子数不胜数。离婚在现在已经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了。再恩爱的夫妻,也有也有过不下去日子的一天。为了能够尽快结束双方感情,很多人会选择起诉离婚,但是只有身份证明能起诉离婚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一、只有身份证明能起诉离婚吗? 不可以,必须具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才可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


·离婚后彩礼能要回么,彩礼能否要求返还
    很多男方在结婚之前都会按照当地的习俗,给予女方一定的财物,我们称之为结婚彩礼。而要是日后男女很快就离婚的话,那么先前给付的彩礼能要回吗?关于离婚后彩礼能要回么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离婚后彩礼能要回么1、订婚属于民俗,不等于法律上承认确立婚姻关系的结婚登记,所以第一条多是指订婚时给了彩礼,甚至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情况,彩礼能够返还。2、收到彩礼的一...


·善意取得的定义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转让人将其有权占有的他人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交付或登记于买受人名下,如买受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对价,则其即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以来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民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善意取得制度渊源于日耳曼法的“以手护手”原则,即任意将物交付他人者,仅能向其相对人请求返还...


·法院判决离婚后财产分割一方不配合
    现如今离婚率越累越高,伴随着离婚当中的纠纷事件也越来越多,离婚中有许多法律知识需要我们懂的,财产分割问题是离婚法律中比较重要的一方面,法院判决离婚后财产分割一方不配合怎么办?以及财产怎么分割?为您解答。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一方不配合的措施 1、如果有可供执行财产,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如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没办法。但可以要求他制定还款计划。 二、财产分割原则 1、...


·商家哪种行为存在欺诈?
    商家哪种行为存在欺诈? 一、商家哪种行为存在欺诈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 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2、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3、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 ,请求赔偿的公民应当向赔偿委员会申请,递交四分申请书,如果请求人不能书写,可以口头申请,由法院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请求赔偿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书,复议机关的复议书,侦查,检查机关的法律文书。那么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 第一条? 赔偿请...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如果离婚夫妻不符合相应的条件,自然此时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这也就要求离婚夫妻要选择恰当的方式来办离婚,否则就无法顺利离婚。那一般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


·离婚后势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
    离婚后势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房产就是最重要的财产,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情况不同,分割的方法也不同,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