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报告财产令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非常宽,既包括现金、动产、不动产,也包括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既包括当前的财产情况,也包括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发生的财产变动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公布了《报告财产令》样式。笔者认为此样式与立法机关在执行程序中增加《财产报告制度》立法原意有矛盾,且不便于实际操作,应予改进或完善。
    一、相关法律条文链接及最高法院执行局下发的《报告财产令》样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



    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



    第三十三条  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后,其财产情况发生变动,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补充报告。



    3、最高人民法院《报告财产令》样式及说明



                     XXXXXX人民法院



                       报 告 财 产 令



                   (XXXX)X执字第X号



XXX(写明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



    本院于XXXX年X月X日立案执行的……一案,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此令后XX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



    此令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说明:报告财产令可与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给被执行人。



    二、最高人民法院《报告财产令》样式的不足



    1、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要尽量节省司法资源,因此,法官在办理具体案件中,往往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一并送达,最高院也看到了这一点,在样式说明中也明确了“报告财产令可与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给被执行人”,而如果按照此样式表述:“本院于XXXX年X月X日立案执行的……一案,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报告财产令》与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给被执行人的话,那不是在《报告财产令》当中预先就肯定了被执行人不能按照执行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履行义务了吗?



    2、《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而样式中没有要求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的范围,但作为补救措施,把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的范围用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的形式表现出来,笔者认为这样做不符合立法原意,如果按照解释规定在报告财产令中写明了报告财产的范围,再送达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也就没有任何必要了,至于被执行人采取表格形式或者其他什么形式向法院报告,那是当事人自己决定的事情,只要依法就行。



    3、样式将被执行人在财产状况发生变动时,向执行法院补充报告的期间限定为五日,与司法解释规定的十天期间有冲突,属于明显违法。



    二、改进建议



    1、将“本院于XXXX年X月X日立案执行的……一案,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修改为“本院于XXXX年X月X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XXX与被执行人XXX……一案,本院于XXX年XX月XX日向你(单位)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你在X日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你(单位)不能按照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依据“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报告财产令》当中将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范围明确为“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交通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以及其他应报告的财产。”



    3、根据“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将样式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中的“五”日,改为“十”日。



  附:改进后的XXX人民法院《报告财产令》样式



                      XXXXXX人民法院



                         报 告 财 产 令



                                             (XXXX)X执字第X号



XXX(写明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



    本院于XX年XX月XX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XXX与你(单位)XXX一案,本院于XX年XX月XX日向你(单位)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你在X日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你(单位)不能按照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本院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此令后X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



  此令



                                                XXXX年X月X日



                                                       (院印)



说明:



1、报告财产令可与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给被执行人。



2、执行通知书的期限小于《报告财产令》的期限。



 


·被执行人的配偶为子女投保的人寿保险是否可以执行
    人寿保险虽然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为给付条件,但有部分人寿保险兼具人身保障和投资理财功能,其具有储蓄性和有价性。投保人为子女投保的人寿保险就兼具人身保障和投资理财功能,虽然被保险人是子女,但部分财产性权益的受益人为投保人,当投保人无法证明法院予以执行的款项中有专属于被保险人的款项的,应认定该保险账户内的款项属于投保人所有,即为夫妻共同财产,故该份...


·被执行人终本裁定后,公司无实际经营,债权人可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无权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不申请破产的,以及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两种情况除外。 2.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


·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被执行
    被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问题的答复》(﹝2013﹞执他字第14号) 只要是单位的正式职工,都有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


·如何追究“失信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7号) ,通知明确,申请执行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诉的方式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从而把老赖送进监狱。

▌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符合什么条件“失信被执行人”才会被判刑?

   ...


·转让判决书合法吗?
    债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利,原则上具有可让与性。 物权是静态的财产权,债权是动态的财产权。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并通知债务人的,即可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而合同法所禁止的债权转让情形分别是: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结合本案情形,合同性质与当事人的约定均不对债权转让造成任何障碍,关于判决书所确定债权的转让问题,目前亦属于法律无规定或者说规...


·在强制执行阶段,什么情况属于穷尽财产调查措施?
    (1)对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 (2)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 (3)无法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上述财产情况的,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所在地进行必要调查; (4)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会计账簿等资料且拒不交出的,依法采取搜查措施; (5)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根...


·被执行人为离、退休职工的,可以执行社保机构发放给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3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 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在执行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时,应当注意向社会保障机构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法律规定的精神,取得...


·法拍房由法院负责腾退
    最高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股权执行中的规则不明确、评估难等问题,最高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中要求,冻结股权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送达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公司登记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股权冻结自在公示系统公示时发生法律效力。 至于评估难的问题,规定中明确:一是人民法院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等部门调取相关材料...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