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在征地拆迁中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有的被强拆造成人员掩埋或者伤亡的,有的和拆迁的实施人员发生冲突,这些都会使矛盾不断的升级加重。只有更好的了解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才能合法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1、对于占用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2、征收耕地的补偿。《土地管理法》第48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下几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的标准。《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5、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6、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邢台市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
    邢台市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 近日,邢台市颁布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于对征地的方式、价格、测量等作出了更新,所以对于广大的邢台市民来说还是很有必要进行了解的。接下来,就来阅读一下我们为您提供的邢台市征地补偿标准原文吧。 邢台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是怎样的?
    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是怎样的? 不管是什么企业转让股权,都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缴纳以下费用。 一、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金:营业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二、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种的征免规定: (一)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股权转让行为征税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


·在农村如果离婚了土地怎么确权
    一、在农村如果离婚了土地怎么确权?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对发生婚姻变化后的土地承包权权属做出了明文规定,依法保护离婚后当事人的土地承包权。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即离婚后“ 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原有承包地,依然属于本人承包,土地确权时,应确权为当事人本人。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


·菜地征地补偿一亩地多少钱
    菜地征地补偿一亩地多少钱 征地补偿随着征收土地的性质不同,补偿标准也是略有差别的,确保补偿标准合理,那么菜地征地补偿一亩地多少钱,这也是很多菜农都很想知道的,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也是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来制定的,接下来,我们就将介绍一下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并告诉您菜地补偿的具体标准。 一、菜地征地补偿一亩地多少钱 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当代社会,征收土地无论是对于国家还是对于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们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国家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农民们则是比较关心自己能得到多少征地补偿款。为此,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对征地补偿问题进行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以成都为例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征地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予手续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予手续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的情况,大多发生在房屋赠与的情景之下。对房屋进行赠予的时候,也需要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赠予,这两者几乎是紧密相连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需要有着相关的赠予流程,这样才能确保土地使用权进行赠予后的合法利益。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予手续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予手续是怎样的? (一)赠与人与...


·广西征地补偿争议裁决是什么?
    广西征地补偿争议裁决是什么? 随着我国城乡建设的实施,征地以及征地补偿成为很多人关注的重点,在城乡建设的过程中可能因为工程需要要占用一定的土地,而很多土地都是个人所有,这样就会给土地所有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征地补偿就是在弥补造成的损失,补偿标准在法规中有说明,那广西征地补偿争议裁决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广西征地补偿安置裁决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


·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
    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一、什么是商住房 对于商住房有两种解释:一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两用).二是楼下是店面,楼上是住房,产权为同一人。 一般来讲,土地原有的规划性质,如商业、综合、住宅这几类,开发商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后,是无法改变的。但出于市场的不同需要,开发商可以做出与原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同的产品。比如在商业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住宅的房产,或者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