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一、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五)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六)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八)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

(九)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

(十二)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

(十三)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

(十四)协议的签署地点、时间和生效时间。

二、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的本意,是指甲方向乙方出售部分或全部的标的公司(丙方)的股份的行为。丙方在股权转让前就是一个法人,股权转让后仍旧是一个法人,股权转让前后不同的只是换了老板罢了。所以,在完成全部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不承担以前发生的债务,在法律上是合理的。股权转让合同上若没有对转让前债务承担的特别说明,那么债务是由标的公司(丙方)承担。相反,受让方若要规避股权转让前的债务风险,那么就要在转让前尽可能详细地了解标的公司的债务情况,并且跟出让方洽谈股权转让后原债务的承担方法。如果甲乙双方未就债务情况达成协议,那么乙方可以选择降低报价、取消股权转让交易的办法来降低或规避风险。

以上便是我们为您带来的的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的官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的相关内容。经营企业,就是要有良好的规避风险的意识,出让方是否把负债风险转让给承接方这需要系统的去考察,如果未有识别出出让方是以套现借款名义而出让股权给承接方的,那么后续所产生的所有债务在法律上是由股权承接方承担的,所以将股权当借款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借款时间和借条时间不一致有效吗?
    借款时间和借条时间不一致有效吗?有效的,借条的时间与借款时间可以不一样,在出具借条后,可以后期对借款进行处理,两者并不影响法律效力。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


·债权人损害债务人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债权人损害债务人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一、债权人损害债务人财产怎么办 利用合法的手段和途径讨债,是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为了追索债务,债权人(或委托代理人)私自扣人、扣钱、扣物、扣货是非法行为,行骗行抢,行贿受贿、打人伤人、暴力胁迫、毁人财物也是非法行为,非法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身体健康,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害他人名誉、肖像权、监护权、著作权、发明权等以及侵害第三者的利...


·负担了债务能不能冲抵抚养费
    我们知道,离婚后不仅要分割财产和债务,还要解决双方子女的抚养问题。对子女的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离婚后一方必须给抚养方一定的抚养费。但是,有时候夫妻有共同债务的时候,一方如果多负担债务的话,负担的债务能不能冲抵抚养费呢?下面就让我们向您介绍一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


·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什么
    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什么 一、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什么 在欠款发生前,作为债权人的企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审查方的主体资格; 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4、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5、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 7、审查有关条据是否...


·如果欠钱七万不还怎么办?
    如果欠钱七万不还怎么办?欠钱七万不还的情况,应该保留好具体的证据,比如借款借据、欠款欠条、还款协议等,在多次催讨还是不得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


·民间借贷有哪些手续?如何应对民间借贷赖账行为
    民间借贷有哪些手续?如何应对民间借贷赖账行为 一、民间借贷需要什么手续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1、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必须自愿。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借据上应写明双方姓名、借款数额(用汉字大写)、币种、借款时间...


·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进行抵消?
    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进行抵消?在常见的债权债务的关系当中,常会出现三方互负债权债务的情况,当三方债权债务均到期的时候,不少人希望可以进行三方的债权债务的抵消,但是如果三方债权债务的抵消的时候有一方不同意的话,很多人就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那么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进行抵消? 一、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抵消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


·一人对外赌债夫妻个人债务吗?
    一人对外赌债夫妻个人债务吗?赌债是丈夫欠下的,属于个人债务,此款也未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故在法律上也没有清偿义务。我国《婚姻法》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