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家平常说的“五险一金”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您平常说的“五险一金”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生活中,用人单位为您办理并缴纳了五险一金后,员工需要查询五险一金的相关信息,下面为您介绍深圳五险一金查询途径,请您阅读
一、五险一金查询途径
可以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保缴费政策,包括社保缴费标准,社保个人账户信息等,另外,还可以拨打社保查询电话12333,或直接去深圳社保局咨询。
关于住房公积金查询方面,您可以去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登录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相关政策,包括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缴存等。
二、深圳五险一金缴费计算
(一)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社会保险中,各项费用是以职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人员以第一个月工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的。
规定的比例大约是:
养老:单位20%,个人8%。
失业:单位2%,个人1%。
医疗:单位6-4%,个人2-4%。
工伤:单位1%,个人0%。
生育:单位1%,个人0%。
一金 一般是单位8%-12%,个人也一样。
1、养老保险
企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以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划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个人则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另外,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也设置了上限和下限,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则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按规定,缴费年限满15年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最重要的两部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满15年发给基数的15%,多缴费1年多发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因此,你的养老基本金大体可以这样计算,基本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2、医疗保险
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9fb平均工资的2%+3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缴纳基数上限和下限的设定同养老保险相同;企业则以缴费基数10%的比例缴纳,同时规定男士必须交满25年,女士则为20年。
门诊费用规定的最低起付线为1800元(退休人员为1300元),最高支付额都为2万元。
3、失业保险
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则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参保人员到时才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计算缴费时间: 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依此类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4、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算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可以理解为产假期间也有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工伤保险则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工伤费率,不尽相同。
5、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一般为12%。
综上所述,以上是深圳五险一金查询途径的内容,根据上文介绍,当单位给员工缴纳了五险一金,员工在办理社保卡后,拿到一个社保卡号,可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注册查询。我们提醒您,查询时如果对所查询信息有异议,可以和所在单位负责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联系。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医疗器械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设备的配置、价格及其售后服务等事项达成一致,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成交价格:乙方愿以报价____________,优惠成交价____________提供给甲方____________ 型号 __________...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 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 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时,不可避免要面对记载整个医疗过程的病历,病历中的很多专业术语,对于不具有医学专业知识背景的法官来说,很难作出准确判断,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患者的损害这两个要件不难判断,难的是判断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医务人员的过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


·什么是虚假医疗事故鉴定书?
    什么是虚假医疗事故鉴定书?伪造、涂改的与事实不符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就是虚假医疗事故鉴定书。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接受申请鉴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原发怔部门吊销其职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二、受理条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2)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 (3)卫生部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这些情况引发...


·如何选择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如何选择医疗事故鉴定机构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


·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担责的规则原则
    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担责的规则原则在公立医院与私立医院并存的环境下,医疗事故也频频发生。关于医院及医务人员是否应当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这个问题,法律上也做出了解释。那么在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为您解答。一、医疗损害责任官司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属于特殊侵权责任范畴,即赔偿责任人是依据法律的规定为他人的行为后果负责,即损害人与责任人相分...


·强制医疗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强制医疗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一个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