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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检察院可以作出免于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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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所作出的不提请人民法院审判而终结诉讼的处理决定。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
免予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
① 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②被告人具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
不需要判处刑罚指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态度较好的。
可以免除刑罚包括以下9种情况:
① 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刑法应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
②聋哑人或盲人犯罪的。
③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
④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
⑤预备犯罪的。
⑥中止犯罪的。
⑦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从犯。
⑧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
⑨犯罪较轻自首的,或虽犯罪较重但在犯罪后自首并有立功表现的。免予起诉的案件,必须制作免予起诉决定书。免予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将免予起诉决定书交给被告人及其所在单位,以及被害人、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被告人如果在押,应当立即释放。被害人或被告人如果不服,可在收到免予起诉决定书后 7 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检察院应将复查结果告知被害人或被告人.


·刑事附带民事怎么赔偿 ?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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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的三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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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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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其他罪行”是否包括同种罪犯的问题,是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解释》为了统一认识,作出了是“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的罪行”的规定。笔者认为《解释》的规定是正确的。理由是:第一,所谓限制解释,就是指法律条文的字面意思失之过宽,不符合立法本意,故将法律条文的字面意思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以正确...


·什么是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自首有两种情况: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  

1、一般自首,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动投案,即犯罪嫌疑人在犯罪...

·单位行贿犯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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