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的情形?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的情形?一、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一)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十四条 
1、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依据上条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为以下两种情况:
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务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三、撤销权的行使
1、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
2、依折衷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因为行使撤销权既要求撤销债务人与相对人所为的行为,又要求受益人返还其所得利益。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额为限,因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
3、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依《民法典》第541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其中一年与五年皆为除斥期间。
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的情形如上所述,撤销权的行使必须是债务人的行为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才能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另外,提起撤销权有相应的权利限制,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这样法院才会允许从而达到保护债权的目的。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咨询律师。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现在离婚率不断攀升,只要离婚必然会涉及一个问题那就是财产分割。财产分割不仅包括谁能分的多少财产,也包括对债务的负担,而债务肯定是离婚双方都不愿意负担的。分清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形属于个人债务能够更好地为双方分担债务提供依据。下面我们将对这两个问题进行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1、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买生活用品、装修共同...


·账户有钱欠钱不还怎么办?
    账户有钱欠钱不还怎么办?公司欠款不还可以协商或者诉讼到人民法院解决,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发生公司欠钱不给怎么办,律师建议您到人民法院,以下就是诉讼的步骤: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 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各一份;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


·怎么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怎么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不管在什么样的权利义务关系中,诉讼时效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而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如果借款的诉讼时效已过,对于债权人来说,应该怎样才能延长借款的诉讼时效,以便能够依法实现自身的合法债权?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一、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条款内容有哪些?
    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条款内容有哪些? 一、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条款内容有哪些?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


·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的风险
    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的风险 在生活中,我们会利用手中的剩余的闲钱进行投资理财。比如您会买一些保险、基金、债券等。当然,不同的理财产品所对应的风险也是不一样的。关于债券有多大风险的问题也是当下许多人都想得知的,今天,就带您来看看有关于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的风险。 一、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的风险 风险和债券收益是呈现正比的,收益越高,风险越大。公司债券与政府...


·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一、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 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 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


·借条最后没落款日期有效吗?
    借条最后没落款日期有效吗? 一、 借条最后没落款日期有效吗? 没有写日期落款是有效的,但需要双方签字并内容合法,在签订借条时,应当注意下列情况: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


·欠钱不还怎么办被拘留几天?
    欠钱不还怎么办被拘留几天?1、欠钱的前提下,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最多也只能拘留15天。如果对方确实是没钱,还不能拘留,只能中止执行。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决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