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承包法共有人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土地承包法共有人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法共有人的含义
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只要是家庭成员均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但在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家庭中增加的人口,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中没有记录在案,这种人员要由家庭中达成共识,确定其承包经营权,并向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申报登记为共有人才合法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确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三、承包方应该享有和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发包方应该享有和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方有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流转时应当遵守的原则
按照有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流转的,自己作为转包合同的一方,承包的土地可以转包给他人经营。只要自己还属于该村集体成员,仍然可以承包村集体土地,只要自己承担村集体义务,就应当享受村上的福利权证是以家庭户代表为主体的,其前置要件是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也是以家庭户代表签的。
土地承包法共有人等相关问题如上所述。如果遇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的有关问题可以按照上文中的规定进行。建议涉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时候,先签订有关协议。这样如果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发生纠纷的话可以及时的根据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时间上的损失。



·远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远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时产生的矛盾纠纷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更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来解决问题,更多时候拆迁者和被拆迁者的利益都受到了侵犯,因此有相关拆迁补偿的规定来规范化补偿,让双方的利益都不会损失,很好的解决了矛盾,那2017远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


·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怎么办?
    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怎么办? 征地补偿指得是政府用于公共事业建设时造成占用土地的,应对群众给予的赔偿。这个政策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了国家以人为本的原则。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土地补偿费应当贵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土地附着物则归其所有者所有。补偿费是发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如果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法律,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条例有什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条例有什么内容?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


·关于省道征地补偿的情况是怎样的?
    关于省道征地补偿的情况是怎样的?我国仍然处于发展中国家,所以需要修建省道、国道打通经济命脉,这时候就需要征地修路了,向国家所规划的省道、国道路线周围的居住户征地,那么国家征地是肯定要根据所征地面积赔偿给原住户一定的金额,那么关于省道征地补偿的情况是怎样的?关于省道征地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


·现在房地产市场上一房二卖时有发生。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二手房小业
    现在房地产市场上一房二卖时有发生。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二手房小业主,如果在签约后“一房二卖”,都将给购房者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而实践中其实可以通过一定的措施来防止一房二卖的出现的,那到底一房二卖的发生可以怎么防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才能防止一房二卖的发生?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


·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可以建房子?
    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可以建房子?建造房屋的,需要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政府或者国土管理部门批准建设房屋的文件。房屋没有建成,不可能有房产证。需要等房屋建设完成后,再凭土地使用证和建设批准文件办理房产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怎么写呢 ?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怎么写呢 ? 合同是契约精神的最集中体现,是追究合同当事人违约责任的最重要凭证。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虽然村民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但是可以在签署出让合同后将土地使用权承包或出租给有需求者。那么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怎么写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参考范文一篇。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负责人: 受让方(以下...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的认定程序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的认定程序 我们都知道,买房子,既买土地一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因为土地使用证是代表你对这块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它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土地使用权是根据国家的约定来你对这块土地使用的权利,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的认定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