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刑法最高判多少年?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经过审理,会对犯罪分子进行审判,犯罪分子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有期徒刑的期限各个国家都有所不同,那中国刑法最高判多少年?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中国刑法最高判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一罪的最高有期徒刑是十五年。数罪合并执行最高是有限徒刑二十五年。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2、《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3、《刑法》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 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 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二、有期徒刑的量刑

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

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国刑法最高判多少年,相信您对这个问题都有了自己的答案了。我国规定,有期徒刑的最高年限不超过二十五年。一般我们在平时会听到,某种犯罪会被处以三到五年,或者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也就是说,犯罪分子被判几年,需要根据犯罪的情节来进行判定,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就会被判处最高时间的有期徒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在我国关于赌博罪多少条
    生活当中的有一部分犯罪案件,就是因为犯罪嫌疑人赌博而引起的。通常情况下如果赌博情节严重的话,不但会使自己倾家荡产,危害自己的家庭幸福,也有可能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因为在我国是明令禁止有赌博行为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关于赌博罪多少条? 一、在我国关于赌博罪多少条?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


·根据法律规定开设赌场罪能判缓刑?
    根据法律规定开设赌场罪能判缓刑?根据法律规定开设赌场罪能判缓刑,开设赌场罪能否适用缓刑,需要根据具体的判刑,具体的犯罪情节,犯罪分子的悔过表现来确定。开设赌场的,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会加重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缓刑适用的刑种,如果被告人不是累犯,并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缓刑适用的条件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


·刑事诉讼法解释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在我国的地位不言而喻,因为我过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的程序问题都在刑事诉讼法进行这规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刑事诉讼法解释2017年的规定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刑事诉讼法解释2017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


·故意杀人未遂导致重伤如何量刑
    故意杀人,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性。那么当出现故意杀人未遂导致重伤的情况时应该如何量刑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故意杀人未遂导致重伤如何量刑 可能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


·保险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在保险诈骗一般都是出现在索赔的时候,此时投保人或者受益人可能会虚构保险标的,想要借此骗取保险金。而这样的行为,要是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为保险诈骗罪。具体说到保险诈骗罪上面,您知道保险诈骗罪的行为方式都有哪些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保险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


·刑事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若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案件中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辩护的话,那么此时受托律师的身份就是刑事辩护人,这与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是不同的。当然,在能够享受的权利方面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刑事辩护人有哪些权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辩护人的权利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刑诉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


·非法吸收资金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
    有很多企业以高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这里的吸收资金有分为私募和非法集资,我国目前对这两者的界限不明,不过,对于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就属于诈骗。下面是吸收资金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的具体解释?请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非法吸收资金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 ?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


·一般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是怎么处罚的?对违法票据承兑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