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书范本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书范本

在刑事案件中,除了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以外,受害人常常还会针对其人身或财产所受到的损害提起相应的民事赔偿的请求,这就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书。在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人不履行法院判决,不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就需要受害人提交刑事附带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下面,我们就跟您分享两篇范文,供您参考。

一、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范本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以下简称原告):__,男, __年__月__日生,汉族,住__号。身份证号:___,联系电话____。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以下简称被告):___,男,___年___月___日生,___人,联系电话____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___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2、判令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___元。

事实与理由

____年___月___日,__、__等

综上所述,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被告人__的犯罪行为给原告___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给予公正裁决,判如诉请。

此致 __人民法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签 ?名:

年 月 日

二、刑事附带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刑事附带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忠__, 男,汉族,___年_月_日出生,住所:__省__县,现居住__省__市__区。

被申请人一:辉__,男,汉族,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__省__县,现__市看守所。

被申请人二:____,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__省__县,系第一被告人辉__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

被申请人三:____,女,汉族,__年_月_日出生,住址:__省__县,系第一被告人辉__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

被申请人四:媛__,女,汉族,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址:__省_-县,现__市__区看守所。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故意伤害一案,经__市__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__)_刑初字第__号判决书、(20__)刑__少初字第__号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人民币:22000元,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拒不执行判决,特申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及理由

20__年7月26日晚,被申请人辉__在被申请人媛__的指使下,闯进了申请人经营的超市,并对申请人进行了殴打,导致轻伤,后经__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申请人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后经__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并判决支持申请人的民事赔偿主张,并作出了(20__)__刑初字第__号判决书、(20__)__少刑初字第__号判决书,该文书中认定上述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人民币:22000元并判决被申请人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但时至今日,上述被申请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应当赔偿申请人款项的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现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请予以支持。

此致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附:__区人民法院(20__)杭余刑初字第__号、(20__)__少刑初字第__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五份。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与民事诉状一样,需要写明原被告的信息,并且要写明诉讼请求,除上述内容之外,还要在事实理由部分写明伤害的事实以及经过。如果判决生效后,被告不依法履行赔偿义务,那么原告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书,也需要填写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的信息,并且写明事实和理由。除此之外,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生效的裁判文书。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单位行贿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官员受贿会受到刑法的处罚是众所周知的,而其中的行贿人员依然触犯了法律,对于行贿向国家工作办事人员为自己谋利益的行为即认定为行贿罪,犯罪主体有个人也有单位,那么单位行贿罪法律规定是什么呢?详情见下文。 一、单位行贿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法条文]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非法拘禁罪他人多长时间才算犯罪
    您都知道,公民是有人身自由的,因此如果行为人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达到一定的程度,就有可能会涉嫌非法拘禁罪。很多人就有疑问,非法拘禁罪他人多长时间才算犯罪呢?我们下文对这个问题做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您的疑惑。 一、非法拘禁他人多长时间才算犯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多少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所谓特殊情况指案件比较复杂,或者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3日以内难以报请批捕的。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此类案件的显然在3日或者7日之内难以查明,因此法律规定可...


·构成强奸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强奸罪的条件有哪些1、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 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


·什么情况下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三)紧急避险...


·缓刑与缓期的区别有哪些
    说到缓刑与缓期,可能很多人会傻傻分不清楚,虽然这二者从字面上看是差不多的,但实际上却存在很大的区别。那到底缓刑与缓期的区别有哪些呢?而我国法律中规定罪犯可以适用缓刑的条件又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


·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安全事故监管的人会受到惩罚,因此这些人为了逃避惩罚便谎报或者不报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以及财产的不必要损失,在我国刑法上称之为谎报安全事故罪。那么 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呢?下面是我们整理出来的相关法律法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刑事诉讼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执行程序是怎样的1、立案社会上出现了涉嫌犯罪的事件,侦查机关可能是基于有关单位或个人报案、控告、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等原因而介入,进行初步的调查后,如果认为这一事件中存在犯罪事实并应该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则予以立案,从而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这里的侦查机关,一般指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主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侦查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侦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找...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