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征地补偿标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土地有二类、三类、四类土地三种: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澄华街道、凤翔街道、广益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85433/亩;园地;65733元/亩;林地:30867元/亩;养殖水面;88677元/亩;未利用地:263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莲下镇、莲上镇、东里镇、隆都镇、溪南镇。
补偿标准:耕地:64600/亩;园地;49667元/亩;林地:25067元/亩;养殖水面;67067元/亩;未利用地:19877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上华镇、盐鸿镇、莲华镇。
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




·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
    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土地买卖。公民买卖房屋、土地必须要遵守当地的政策规定,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买卖房屋,也就是俗称的买卖二手房。各地政策不一,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非成都户口买二手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的相关信息。 一、非成都户口买二手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成都市房屋限购后无本地户口条件满足的话...


·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几种?
    众所周知,在土地进行交易租赁或是使用的过程当中,为了确保当事人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利,一般都需要签订土地使用证明。除此之外,当事人对于土地使用的情况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型也会产生差异。那么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几种呢? 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几种? 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


·征地补偿安置费分配的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安置费分配的标准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愈来愈多的城市展开了各种征地活动。我们知道,征地拆迁需要给予被占用土地的居民相关的安置补偿费用,为了更好地解决该补偿费用的问题,相关部门也制定了关于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的标准,那么,征地补偿安置费分配的标准有什么内容?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吧。 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


·中牟征地补偿律师收费是多少
    中牟征地补偿律师收费是多少 在我国大踏步向前发展的时候,城乡一体化也正在飞速进行。同时,各政府在对城市规划修建的工程中,征地是不可避免的。生活中,征地补偿您都不陌生。但是,因为征地补偿而引发的一些社会矛盾倒是不少见。其实必要的时候您可以向法院诉讼,这里就需要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下面,我们就详细给您介绍中牟征地补偿律师收费是多少的问题。 一、什么是房屋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


·村民耕地被强征怎么赔偿?
    村民耕地被强征怎么赔偿? 一、耕地强征 1、耕地强征侵犯了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四条规定:健全征地程序。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经批准的征地...


·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我国土地征收补偿费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是最难计算的,主要是附着物和青苗数量和类型太多。那么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的内容由我们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1、房屋 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屋顶50...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一、土地使用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


·土地租赁协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租赁协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在我国,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流转的,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那么土地租赁协议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下面为您带来一份土地租赁协议合同,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土地租赁协议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