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
三、市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2000万元以上。
四、集团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受理审核时限: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1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五、注册成立企业集团程序:
设立企业集团,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5、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关于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其实,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和省级集团以及市集集团成立的条件是不一样的,它们的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及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子公司的数量的要求都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另外,上文中还为您介绍了成立的程序,您可以进行参考。



·外商独资企业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到来,其
    外商独资企业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到来,其实各个国家对于一些外商投资者都是非常欢迎的。比如我国,近几年有一些外国的企业家在我国境内创办外商独资企业,一些外商独资企业优秀的内部管理体制,实际上是非常值得我国境内的公司学习和借鉴的。不过外商独资企业在进行审批的时候,相关人员也需要知道外商独资企业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一、外商独资企业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依据《外资...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额怎么算?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额怎么算?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额怎么算?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


·公司解除合同要离职报告吗?
    公司解除合同要离职报告吗? 一、公司解除合同要离职报告吗 当然是不需要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如果劳教者自己写离职报告,那相当于自己提出离职申请,那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赔偿多少违约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创业公司融资的钱怎么回报投资者?
    创业公司融资的钱怎么回报投资者?现在是全民创业时代,很多年轻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创业,对于创业公司而言,在经营初期最缺的就是资金。一些投资者对创业公司看好的话,会向其投入一笔资金,以追求较高的收益。作为创业公司,要对投资者负责,那么创业公司融资的钱怎么回报投资者?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创业公司融资的钱怎么回报投资者?如果创业者觉得这笔投资已经是自己的了,而且无论怎么花都行...


·新公司法担保无效评价标准是什么?
    新公司法中对担保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和要求,如果公司对实际控制人或对公司董事股东提供担保,应该按照新公司法中的要求履行更为严格的决议程序。那么,新公司法担保无效评价标准是什么?担保合同是否有效的根据是什么呢?修订前的公司法规定,公司不能为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新公司法第十六条关于公司担保则规定: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董事会或...


·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赔偿,应注意什么风险
    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赔偿,应注意什么风险 一、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赔偿 公司变更合同内容,员工如果不同意变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有所补偿。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公司法中如何保护小股东利益的?
    在股份制公司里面,股东数量庞大,中小股东占了大部分,一些控股股东及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侵害了中小股东权益,作为公司方面的具体法律,公司法是保护中小股东的,那么,公司法中如何保护小股东利益的?公司法中通过对表决权、累积投票权等权力的设置,加大了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本站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一、公司法中如何保护小股东利益的?《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


·分公司可以作为主体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作为主体签合同吗?不作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二、 相关说明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