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一、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也就是说现在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达到3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要求。二、新《公司法》在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方面的修改:1、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1)将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中的“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2)删去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八十一条第三款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3)将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中的“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4)删去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三款有关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的规定。2、为了进一步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期限。(1)删去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有关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的规定;(2)将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中的“一次缴纳的发起人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发起人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修改为“并按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三、对新《公司法》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的解读:1、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零元也能办公司吗?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低了公司注册的门槛,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零元也可注册个公司。但是他也指出,在现实中,这种零元注册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在商业经营合作中,零元的注册资本,使得公司的信誉和认可度,都会让人产生怀疑。而且,办理公司,仅仅有注册资本远远不够,还需要公司运作成本、经营场所等。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可以冲击虚假垫资虚假垫资是由于注册资本登记的最低限额的限制而产生的。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创业者在注册公司时,不必为了拿不出注册资金而借助中介的渠道完成注册。虚假垫资主要有两种形式:(1)非法中介利用假资金票据帮助公司创办人办理注册手续(实际验资账户并无资金);(2)非法中介以借贷形式,将钱高息贷给公司创办人,注册完毕后,由公司创办人归还本息。前者违法,后者则踩在监管红线上。成立公司不仅涉及股东的权益,更关乎债权人的利益,虚假垫资的直接后果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一旦出现负债、破产等情况,债权人的利益就无法得到保证。综上所述,注册资本要求的降低对于鼓励大学生创业是有一定的作用,初始办证成本低廉,门槛较低,对于创业的阶段是很有利的手段。不过我们也要注意各行各业的标准,因为像房地产企业,假如注册资本没达到标准是不会下放其他证照的,这会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以上就是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的解答。



·企业拆迁需要哪些评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拆迁需要哪些评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国家对于土地资源的需要,政府会对农民土地、房屋或企业的土地进行征收。企业拆迁所面临的问题比农民的土地或个人的房屋拆迁多很多,企业在拆迁前与拆迁中要对企业进行评估,只有进行准确的评估,企业才能获得应得的权益。下面,的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企业拆迁需要哪些评估,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企业评估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


·经济性裁员需补偿金多少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中华
    经济性裁员需补偿金多少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


·企业海外并购风险控制手段有哪些?
    企业海外并购风险控制手段有哪些?海外并购虽然对提高企业竞争力作用很大,但是操作过程中也面临诸多风险,这些风险贯穿于策划、实施和整合各个阶段。那么我国企业海外并购风险控制的手段有哪些?下面我们从并购策划、并购执行和并购整合前中后三个阶段给您具体讲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并购策划和战略制定阶段的风险防范 该阶段中国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自身定位不准确、缺乏明确的海外并购战略、缺乏核心竞...


·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属于什么性质?
    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属于什么性质? 公司的类型有很多种,最为长见的就是上市公司,那么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属于什么性质呢?在这里我们要提示一下,公司法中没有确切的表明上市公司属于什么性质,怎么样才能成为上市公司,因为要结合证券法中的相关条列才能进一步解释上市公司的性质,和如何才能成为上市公司。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


·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吗
    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吗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民法典》(自2021...


·公司解散之诉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解散之诉的内容有哪些公司解散之诉都包含些哪些内容呢?公司解散之诉一般是由公司股东提起的,当然这里的股东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提起解散之诉。那么您知道,公司解散之诉具体都有哪些内容吗?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1、公司解散请求权主体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因此,有权提起公司解散之诉的原告...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可以注销? 所谓的公司法人注销,说白了就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可以注销? 所谓的公司法人注销,说白了就是将企业注销。因为企业如果不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依法注销的话,那么该承担的税务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都必须要依法正常承担,除非企业依法被注销以后,相关的权利义务也就正式的结束了。因此如果企业真的要注销的话,主要的负责人应该提前了解一下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可以注销? 一、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可以注销? (一)清算 公司到登记...


·股东未按公司章程出资纠纷应如何处理?
    股东未按公司章程出资纠纷应如何处理?未适当履行出资义务主要包括不完全履行、迟延出资、瑕疵给付、出资不实的情况。1、不完全履行。股东不按规定的数额足额缴纳出资、未交付(未足额交付)实物或者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形。2、迟延出资。也称逾期出资,它是指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但未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和法定的期限缴纳出资或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形。在公司成立时,股东延迟出资可能导致公...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