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修正案九反贪的修改有什么影响?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近些年,法律对反贪惩罚做出了很大的改变,由此可见,国家对于贪污、受贿犯罪方面给予的重视,试图以此警醒那些试图犯罪的人。相信很多人一定都还不了解法律的规定,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反贪的修改有什么影响?请您往下阅读。

《刑法修正案(九)》反贪修改的影响
《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和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贪污贿赂犯罪作出了重大修改,体现了更加严厉地惩治贪腐的立法精神。这些新修订的法律和司法解释都对反贪工作带来了重大影响,提出了新的要求,反贪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认真研究这方面的问题对新形势下做好反贪工作至关重要,本文就这方面的问题从司法实践层面进行简要的分析和思考。(一)定罪量刑标准的修改提高了启动立案程序的门槛。刑九将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从“四档固定数额标准”修改为“三档弹性区间+情节”标准,《解释》对其中的“数额”和“情节”予以确定,立案的最低标准从5000元提高到3万元,或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但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立案标准的提高意味着检察机关今后可能需要掌握更多的犯罪线索才可能启动初查程序,或在确认更高的涉案金额后才立案。(二)“数额”+“情节”的二元模式以及《解释》对刑法规定的“财物”作出的适度扩张解释,加大了取证的工作量。修改后的定罪量刑标准变成了两元结构,特别是司法解释对情节的细化,意味着检察机关要对这些新增设的情节调查取证。《解释》对“财物”作出扩张解释,规定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财产性利益,并进一步明确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和需要支付货币才能获得的其他利益两种。“财物”含义的扩大,意味着关于赃款赃物取证工作的范围扩大,工作量必然会增加。(三)严苛行贿罪的出罪标准,短期内提高了侦破贿赂案件的难度。今后行贿减轻或免除处罚须满足“犯罪较轻的,检举揭发行为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而贿赂犯罪往往是一对一的犯罪,其证据收集往往依赖行贿人对侦查机关的配合,但刑九增加了行贿人免除刑罚的难度,可能更会加深犯罪的秘密程度,更可能导致行贿人与受贿人抱团结盟抵抗侦查,如此一来,肯定会增加侦查工作和获取犯罪证据的难度。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刑法修正案九反贪的具体介绍,通过上面的了解可以知道。新修订的法律和司法解释都对反贪工作带来了重大影响,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增加侦查工作难度的同时,也对案件侦破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希望上述的介绍能够帮助到您对修改的内容有新的了解。



·故意杀人罪的无罪辩护从哪些方面进行?
    故意杀人罪的无罪辩护从哪些方面进行?1、从“证据不足”入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罪疑从无原则是指对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的刑事疑难案件作出无罪推定的一项刑事证据原则,也是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和体现现代刑事诉讼价值客观要求的诉讼原则。新的《刑事诉讼法》 引入罪疑从无原则,给律师无罪辩护创造了机会。证据必须形成证据体系,即完整的证据链条。若证据不能形成体系,证据链条脱节,指控将...


·刑事案件立案超出2年半的时间该要怎样办
    刑事案件立案后查明已过追诉时效的,应当撤销案件。但是追诉时效的例外有两种情形: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之前羁押缓刑期限怎么折抵?
    不予折抵缓刑期,但是可以折抵刑期。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上的一种制度,宣告缓刑必须以判处刑罚为前提,它不能脱离原判刑罚而独立存在,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因而,缓刑犯在判处刑罚时确定了相应的缓刑考验期,判决前的羁押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但这不意味着判决前的羁押期不折抵刑期。其次,从我国《刑法》的立法原意上看,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较...


·咬警察轻微伤会判刑吗
    看具体情况定。情节轻微的,属于治安违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刑事犯罪,妨害公务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


·怎么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
    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不断增多,究其原因,其中之一就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单位和人员疏于枪支管理,屡屡发生枪支被盗、被抢或丢失的事件,从而使枪支流做社会,为犯罪分子所获取、利用。对公共安全形成潜在的严重威胁。因此,如果丢失枪支不报的,就可能构成犯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


·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我国目前仍然存在可以判处死刑的罪名,每年也都有不少犯罪人员被执行死刑。我们知道,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如果犯罪人员的犯罪情节十分严重,会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那么,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一、死刑命令的签发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根据2012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第250条的规定...


·未成年犯罪记录可以消除吗?
    未成年犯罪记录可以消除吗?一、未成年犯罪记录可以消除吗? 犯罪记录不可能消除,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信息要封存,没有法定情形不得公开。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


·四川诈骗罪数额标准目前是多少?
    诈骗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犯罪行为。目前未来有效打击相关犯罪,四川等省份都相继调整了相关数额标准。可是,现实中很多人对于相关的数额标准等规定不太了解。那么,四川诈骗罪数额标准目前是多少?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四川诈骗罪数额标准目前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