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买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品房买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商品房买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看房选房。购房者首先要根据自己的需要,例如地段、价预算、环境、学区、开发商、户型等因素选择几个楼盘看房,在这里建议购房者如果购买的是期房,不要盲目听信广告,多方考察几个楼盘进行比较。

(二)确定某个楼盘某个户型后,询问楼盘单价、面积、总价,物业管理等细节问题。如果是期房,注意看户型图,沙盘样板间,注意听开发商的承诺,最好拍照录像,万一出现交房时与承诺不符,留有证据。

(三)初步确定购房意向后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在这里提醒您,签订购房认购书时,开发商一般会要求购房者支付一定的定金作为签订购房合同的保证,一定要注意合同里对定金性质的约定,给自己万一出现不能购房留有余地。

(四)办理预售登记,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在这里要注意看合同的条款,是否向开发商承诺的一样,有没有明确约定在合同里,广告或样板间的标准有没有明确。最好可以要请律师陪同您一起签订合同,能对合同的条款进行解释,让您明白条款的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如果不能就条款达成一致,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定金解约等等。

(五)收房验房,办理入住。仔细检查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发现大问题最好请检测机构来检测,发现小问题及时与开发商协商,如果不能解决可以拒绝收房、解除合同等。

(六)进行产权登记,办理过户。注意期房一般在交房后三个月内办理产权登记,如果不能如期办理,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商品房买卖的一般程序,在每个步骤中,都可能有开发商的陷阱,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分辨,那么具体购房者进行商品房买卖应该注意什么?下面为您总结了一些注意事项,供您参考。

二、商品房买卖应该注意什么?

(一)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有无遗留纠纷问题;

(二)房价计算是否已经按照各优惠的价格执行?,?是否较合理;

(三)房屋结构、套型、质量、配套设施等是否与广告内容一致;

(四)销售商执照印章和各种法定批文是否属于原件?,?与被确认的名称是否相符;

(五)房屋的面积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计算?,?有无“短尺少寸”现象;

(六)供水、供电、供气能否保证?,?交通、排污、通讯是否通畅;

(七)其他承诺的条件(如户口、物业管理等)能否兑现?法。

除此之外,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清楚每项条款的意思,必要时可以请律师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多数家庭来讲,购买商品房都属于一件大事,毕竟涉及到的钱是比较多的。而要是在购房的过程中不慎落入开发商设置的陷阱之中,无疑购房者的利益是会受到损害的。因此,建议购房者在实际买房之前了解清楚商品房买卖的程序和一些注意事项。


·商品房包销税费谁来支付
    商品房包销税费谁来支付有些开发商在销售房屋的时候,公开给购房者说日后可以保证对所购买的商品房进行销售,也就是包销的意思。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究竟什么是商品房包销呢?而在进行商品房包销的时候也会涉及到税费的支付,此时这个税费又该由谁来承担?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商品房包销 商品房包销是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自己开发...


·租房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租房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租房合同的违约金多少合适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二、租...


·一、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占用费需要支付吗?
    一、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占用费需要支付吗?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占用费不一定要给,通常都看当事人在先前有没有预想到这种情况并对占有费进行了约定。根据《合同法》第58条、第59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类型主要有:1、返还财产(包含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的折价补偿这一特殊方式)当事人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2、赔偿损...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一方如何立遗嘱?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一方如何立遗嘱? 一、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一方如何立遗嘱?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一方可以通过书写一份遗嘱,然后双方签字确认的方式来完成订立遗嘱。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生,民族:____族 ,现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我与_______系夫妻关系,丈夫/妻子___...


·一、二手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一、二手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二手房可以公积金贷款,但是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条件如下。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


·按揭房卖掉要亏多少
    按揭房卖掉要亏多少 一、按揭房卖掉要亏多少,按揭房要如何办理过户 按揭房卖掉要亏20万左右,目前,很多购房者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房,然而很多人都知道按揭贷款,但对于自己的房贷利息到底是多少其实并不知道。实践中说的按揭贷款计算方式,其实就是指的银行按揭贷款利息的计算。 按揭房过户办理: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


·继承房改房产权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房子,房改房与普通的房子不同,如果要对房改房进行买卖,需要了解一下房改房的买卖政策。买卖房子离不开产权证,我们都希望产权可以一直属于自己。若是要继承他人的房子,办理产权的手续会有些不同,那么,继承房改房产权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请看下文。 一、继承房改房产权证怎么办理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


·在我国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
    在我国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我国公民在用自己的房屋做抵押贷款向银行贷款,有些民间借贷也是存在抵押房产的情况,但是为了方便双方以后的债务债权关系能够顺利的进行,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一般都会到房产部门办理他项权证的。他项权证只有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才可以注销的,那么,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 一、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 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他项权利证及其他的作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