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办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如何办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一、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 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 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 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最好找证券评估和资质评估机构)、验货私营有限公司也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 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 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 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 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 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 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及所需文件
  1. 股权变动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2. 出让和受让双方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出让或同意受让的决议 出让方是国有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到产权交易机构挂牌。
  3. 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 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 出让方企业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出让方是国有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以及产权交易机构的挂牌摘牌的相关证明文件
  2 受让方企业同意受让股权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3 股权转让协议书
  4 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5 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任免董事、监事及法定代表人如有变动的决议
  6 股权变动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7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9 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10 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11 新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网的我们提示想要办理股权转让,应在办理证明前先将资料都备齐,保证办理过程快捷顺利。相信您已对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有一定了解了,如果还有疑问,最好将手续带上,详细内容咨询相关人员,最好的是向专业律师咨询了解具体股权转让方式。



·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一、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可以的,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


·合同专用章和公司专用章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专用章和公司专用章的区别是什么 一、使用范围不同 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 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 二、执章人不同 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2、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 三、管理部门不同 1、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


·什么叫企业兼并?企业兼并的概念是什么
    什么叫企业兼并?企业兼并的概念是什么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就要考虑是否进行企业兼并。企业兼并是公司的一种比较常见的经营策略,它能有效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那么,企业兼并的概念是什么呢?将在本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企业兼并的有关事项。 企业兼并是指通过产权的有偿转让,把其他企业并入本企业或企业集团中,使被兼并的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


·一、公司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
    一、公司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法律并没规定不许延长试用期,但是对试用期的长度有限制。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只要试用期总长度符合这一规定即可,另外关于试用期延长,用人单位必须有合理理由,否则应该视为你已经转正,因为这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


·要是公司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
    公司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有时效上的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


·新公司法一人成立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新公司法一人成立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实践中,成立公司可以由多人入股投资设立,也可以由一人投资设立,一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也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投资者一人担任公司的股东,那么,新公司法一人成立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核名 到工商局领取并填写“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由工商局进行检索合核实是否重名提醒:公司名称网上核准一次...


·公司改制流程是什么?
    公司改制流程是什么?一、企业改制的目标 1、企业改制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中最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是公司制,公司制改造的实行,可以实现产权主体的多元化,也会带来产权结构的多元化。 2、公司制企业指由自然人或法人单独或组合建立一种企业形式。公司具有法人性、营利性等特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利,独立承担责任。 二、企业改制方式 1、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比较简单,融合了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如果您要以股东的身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就一定要先了解其设立的条件。下面,我们为您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一、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