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厂房拆迁诉求怎么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厂房拆迁诉求怎么写?我们都知道,在目前的实践中,关于拆迁赔偿中所引发的纠纷是比较多的。造成这种纠纷最主要的原因是一方面拆迁为原来居住者带来的不方便,另一方面就是赔偿数额协商不一。那么,如果遭遇拆迁,厂房拆迁诉求书怎么写呢?在拆迁中怎样表达诉求呢?律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厂房拆迁诉求书怎么写呢厂房拆迁诉求书的写法与普通的拆迁的诉求书写法是一样的。首先,要表达对政府部门关于厂房所在地区规划方案及拆迁工作的支持与赞成。比如,可以说“对政府部门关于XX片区的规划方案及拆迁工作,我们大力支持,完全赞成改善民生、改善环境的好举措,对拆迁工作我们也一直积极响应各级政府、街道办及拆迁办等提出的有关政策。”其次,再谈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关于相关诉求,最好分点写明。比如,拆迁诉求书中提出的诉求,主要针对的问题是关于拆迁赔偿额还是关于拆迁的奖励费用等等。讲清楚诉求以后,最后就应将自己的诉求一言概之。比如“总之,按照现在的拆迁补偿,到手的拆迁款根本剩不了多少,也根本买不了类似位置、类似户型的房子,拿着现在的拆迁款去买房子,只能背负更多的贷款;我们没想因为拆迁发财,只想拿到我们该得的,至少能让我们的生活质量不降低。”二、拆迁中表达诉求需要注意的问题1、摆正心态。在政府主动要求协商时,很多拆迁人内心往往是拒绝的,毕竟谈判总是与妥协联系在一起,而妥协就意味着自身利益的牺牲。所以,在对补偿进行磋商前,拆迁人要摆正心态,补偿协议之所以能签订并不是因为磋商这个过程,而是双方对磋商结果的认同。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谈判都是成功的,所以拆迁人也不要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磋商上。2、认清底线。在谈判前,拆迁人要做好准备,根据房屋的产权性质、面积、用途、补偿标准、市场价值等确定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认清自己所能接受的价格底线。当然,拆迁人也可以作个价格浮动期间,在谈判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参考。狮子大张口的要价方式不切实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谈判过程中,拆迁人可以准确地向对方表达自己的诉求或者自己所能接受的补偿标准,无需为了谈判结果的成功而变得畏畏缩缩,毕竟磋商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3、讲究谈话方式。拆迁人要明确谈判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为了激化矛盾。因此,在谈判过程中,拆迁人以温和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诉求,即便对方有不同的意见,也要认真地倾听并进行有理有据的反驳。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厂房拆迁诉求书怎么写的相关解答。由于厂房拆迁面积大,设备设施多,并且涉及到工厂营业盈利的问题,因此在表达诉求时需要注意上文中提到的三点,摆正心态,认清底线,讲究谈话方式。此外要知道,谈判磋商不是解决的唯一办法。如果您有需要撰写厂房拆迁诉求书的话,不妨直接找网站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更为专业的帮助。



·房屋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房屋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一、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1.要求政府部门予以补偿安置的权利。 2.房屋征收相关事项的知情权,具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政策等。 3.选择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被征收人有权选择适用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4.因旧城区改造征收个人的住宅,被征收人有权选择在改建地段或者就近的地段进行产权置...


·我们在镇上规划区内建房子怎么办?
    我们在镇上规划区内建房子怎么办? 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工程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10%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二、自建房日益增多。 建房模式一般都由村集体统一打好...


·城里的房屋拆迁不给货币补偿只给安置房,合法吗?
    一、城里的房屋拆迁不给货币补偿只给安置房,合法吗?  房屋拆迁只有安置房不给货币补偿是不合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


·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针对日常生活当中一些比较常见的税费,我国公民都是比较清楚和了解的。但是,针对遗产税这一税收问题,相信很多公民都没有听说过。遗产税您在影视剧当中或者一些西方国家可能会听说过,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法律常识是,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个...


·在重庆买房子首付怎么算?
    在重庆买房子首付怎么算? 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根据规定,一般的首付是百分之三十,也是就是说如果您是贷款买房的,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是不能够贷款的,必须邀您自己用现金承担,其余的百分之七十,才能够用...


·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或者个人用来建造住宅而占有、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那么宅基地可以买卖吗?宅基地买卖转让有哪些条件限制呢?了解下。 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无法买卖的,不过可以在本村村民中流转。 按照《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个人财产,仅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宅基地能在本村村民中流转,通过土地管理机构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房子出售或出租...


·房产免税证明怎么开
    房产免税证明开具的流程是:1、确定是否在免交范围内,五年以上的普通住房交易才可以;2、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免税申请,提交房地产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3、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证明,要是共有产权,产权人都必须到现场的。《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


·二手房的中介费有哪些
    购买二手房需要交付中介服务费,房屋出租也会收取中介服务费,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的中介费有哪些呢?二手房中介费即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二手房的中介费有哪些 中介服务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房屋中介的收费标准大体如下(在经济特区内标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如下标准的30%): 1、房屋咨询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