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由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每个驾驶人都遵守交通规则,才能保证道路的畅通与规范;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则,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由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由
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是表明该起案件的具体法律关系,有时会出现多个法律关系合并审理的情况,本诉与反诉可能是一个案由,也可能是两个,这就要求法官助理在制作文书的时候表述清楚。《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九部分350、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二、交通事故划分等级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由是怎样的这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之,道路事故的发生是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既然发生了,我们就应该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去解决这一问题。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内容,可以咨询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一一解答。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的事件网络上经常有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就要进行责任鉴定,负有责任的一方面临财产赔偿甚至人身损害赔偿,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帮助您了解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


·一、交通事故人损赔偿误工费的证明是根据什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人损赔偿误工费的证明是根据什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


·自行车逆向行驶和电瓶车相撞是谁的责任?
    自行车逆向行驶和电瓶车相撞是谁的责任?自行车逆向行驶和电瓶车相撞,自行车逆行违法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但是交警处理也是以人为本,先治疗伤者为先,那就意味着需要自行车承担医药费。而如果在对方没有超速、酒驾的情况下逆行付主要责任,要是电车超速或者酒驾的情况下各付一半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一、交通事故调解处理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调解处理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调解处理的法律依据具体如下:1、《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


·校车超员细则规定是什么?
    校车超员细则规定是什么?孩子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因此对于孩子的方方面面都要足够重视,特别是人身安全问题。孩子在上学时为了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就设立了校车作为专用车来接送孩子们上学,但是也有校车超员的现象,那校车超员细则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校车的相关信息 1、定义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费谁出的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费谁出的 第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 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 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定:诉讼费用由败诉...


·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逃逸怎么处罚?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


·醉酒驾驶动车是怎样处罚的
     醉酒驾驶动车是怎样处罚的 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一、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1、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