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正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如何办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正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如何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当事人是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18-70;

2、当事人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在现工作的单位已满3-6个月;

3、当事人为企业白领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当事人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信用卡及贷款还款记录良好;

5、由于各家银行要求不尽相同,以银行实际的条件为准。

二、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已婚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本地长久居住证明、婚姻证明;

3、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申请表;

4、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件

5、借款人如果是单位职工,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如果是个体户,需要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所需资料

三、办理步骤

可以通过银行或者社会上的借贷公司办理,下面以银行为例。

1、当事人了解小额借贷条件,咨询是否可办理借贷。

2、当事人联系银行,提出借贷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3、银行审核,审核包括以下七个要点:

①个人信用纪录。特别是在本银行账户中往来的信用纪录,看是否出现过透支、拒付等不良行为。

②个人负债比率。银行只有在当事人还本付息的负担不超过其税后年收入25%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向其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③个人就业纪录。当事人应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能够获得可靠的收入,才有能力归还贷款。

④贷款额上限。贷款额上限的确定,主要看当事人的基本收入水平、负债水平和贷款期限,然后再做综合评定。

⑤贷款期限。对于旅游、支付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用途的贷款,银行提供的贷款期限一般在一年内。对其他方面用途的贷款,银行的贷款期限通常也不超过两年。

⑥贷款定价。对于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银行一般都倾向于按照优惠利率提供贷款。

⑦个人保险。银行会考虑到如果当事人发生死亡、伤残等意外的情况下,如何能够收回贷款的问题。了解是否有个人保险,投保额是否充足。如果没有,银行会向当事人推销寿险和残废险。

4、审核通过,借贷双方签订协议。

5、协议签订完毕,银行发放贷款。

6、注意事项。

①办理电话一定是要在本地区的;

②办理的一定是银行从业人员;

③本人须亲自去银行办理,签订借贷申请合同,并提交相关的资料;

④办理业务的银行工作人员会佩戴相关的工作牌;

⑤通过银行办理,无须任何前期费用,借款人只需要按时还贷,银行不会要求借款人预先支付利息的。

若要申请正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需满足上文提到的办理条件和办理材料。办理的途径有银行和借贷公司,一般以银行为优先,其次才是借贷公司。的律师提醒您,天上不会无缘无故掉馅饼,在挑选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借贷公司的时候,勿被低利率高收益所蒙蔽。


·债务人偿还连带债权人顺序是怎样的
    债务人偿还连带债权人顺序是怎样的 一、债务清偿的顺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具有法律效应的借条如何写
    具有法律效应的借条如何写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


·算借款的利息要注意什么问题
    算借款的利息要注意什么问题我们知道,个人借款活动中的借款行为是自由的,但任何自由都是有一定限度的,因此它同时也会受到法律的约束。这就使得我们在约定借款利息时不能任意妄为,要注意相关事项,否则将会给自己带来麻烦。那么,实际算借款的利息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算借款的利息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计算个人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


·校方责任险条款内容是什么?
    校方责任险条款内容是什么? 学校如果在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时候并认定为是主要责任的一方就需要承担对学生的赔偿责任,学校在面对众多的学生时秩序的管理就成为了难题,所以学校都与保险公司合作并签订合同要求保险公司对此类情况作出保障。下面一起来看看校方责任险条款内容是什么? 一、校方责任险条款 保险对象 第一条 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普通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均可作为被保...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 债权债务纠纷可以说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纠纷之一,在诉讼中也是一样。在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对于债务人都是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但是,债务人的情况就略微复杂。现实中还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的状况,那么,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债权转让抵销权 债权转让后,如果债务人...


·欠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欠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人们在主张任何权利的时候,都不能忽视掉权利的诉讼时效问题。在欠款纠纷中亦是如此。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追讨欠款时,首先要确定欠款是否有过诉讼时效。那么,欠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呢?债权人追债时,如果发生欠款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其答案。一、欠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


·诉前财产保全到期怎么执行债权
    诉前财产保全到期怎么执行债权?1、财产保全一般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方法2、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二、债权人的种类1、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


·股权转让原公司如何处理债权债务问题?
    股权转让原公司如何处理债权债务问题? 一、股权转让原公司如何处理债权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发生转让,与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似乎没有多大联系,从法理上看,也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然而,公司法理论中,公司是一个拟制的法律行为主体,这就要求实践当中需要有具体的人来履行具体的义务。这个义务人可能并不是法律上直接规定的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但是,直接义务人(比如公司),履行义务需要这...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