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购房首付比例的标准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购房时您是否注意到一个现象,政策若是让首付比例下降了,楼市就会热销,若是让首付比例提高了,楼市就会遇冷,看来首付比例关系到首付的多少。那么北京购房首付比例目前多少呢?在限贷限购的政策下,让我们和我们来一起来了解下北京购房比例。

一、北京购房首付比例

9月30日,北京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也称“930新政”,或者“京八条”。其中,杀伤力最大的就是提高首付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新政中还区分了“普通自住房”和“非普通自住房”。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而对于二套房,无论有无贷款记录,无论是否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二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某国有大行北京分行标准是,以购房人家庭为单位考察住房及贷款情况。北京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的购房算首套房。如果在京无房,但外地有一笔未结清住房贷款的,也可以认定为首套房。

如果购房人在北京有一套住房,已婚家庭因为改善性需求,可以再购买一套,但是无论贷款是否结清,都算二套房,如果有两笔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则拒绝贷款。如果在北京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属于限贷限购对象,不予贷款。

而具体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贷款比例,还要区分“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刘先生也表示,根据此前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随着房价的上涨,目前在北京几乎没有普通住宅,几乎都是非普通住宅,就意味着首付比例普遍要提高到40%和70%。

二、首付比例在于普通、非普的认定标准

普通、非普的认定标准,包括前述国有大行在内的都是依据北京市住建委、地税局、财政局联合于2014年9月末出台的《关于调整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4]382号(简称382号文)。

根据382号文,普通住房的首要条件就是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并参考其实际成交价格确定。成交价格方面,五环以内,单价不超过39600元每平米,总价不超过468万元。五环到六环,单价不超过31680元每平米,总价不超过374.4万元。六环以外,单价不超过23760元每平米,总价不超过280.8万元。而从近半年的成交价看,目前北京几乎没有价格低于这个的住宅。

至于贷款利率,该行表示,首套房最低可以享受八五折优惠,二套房贷款则要基准上浮1.1倍。在刘先生看来,“首付提高到70%的话,大多数改善性需求都会受到影响。”

从目前北京出台的北京购房首付比例政策可以看出,北京限贷限购已经十分严厉了。普通自住即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比例达到不低于35%,非普通自住不低于40%,二套房的话还得更贵,高达70%。贷款利率也会有所增加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孩子的?
    当今社会,离婚的概率变得越来越大,这不禁让人感到诧异,或许也太多的人会问,为什么离婚的概率会这么大,您也许会从新闻上,电视上看到不计其数的离婚的家庭,这已经变得习以为常了,一个家庭的破裂也直接会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很多家庭最开始也是为着孩子的成长而一直忍受,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事情到了无法回头的底部,就只有离婚,那么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孩子的呢?我们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后孩...


·办假离婚买房后卖房流程是怎样的
    办假离婚买房后卖房流程是怎样的对于假离婚的卖房流程,其实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存在的问题是很多的。实际中,之所以很多夫妻选择假离婚卖房,主要是为了避免税费的缴纳,以及再次购房的税费等问题,但是事情的发展方向是难以揣测的,谁又能确定最后的结果会变成怎么样。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办假离婚买房后卖房的注意事项,请继续阅读。一、办假离婚买房后卖房流程(一)假离婚不能到法院办理,只能是夫...


·随着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我国的房价也在不断的上涨,如今的
    随着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我国的房价也在不断的上涨,如今的房价以及远远高于人们的收入水平,这样的状况下人们对于房产的重视度很高,因为房产是一笔数目不少的财富也就会出现很多的纠纷,那广州共有房产纠纷案例处理是怎样的?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广州共有房产纠纷案例处理是怎样的? 一项房屋所有权可以有一个主体,也可以有多个主体。房屋共有是指某一房屋属于两个以上的主体所...


·预告登记后房屋产权归谁?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可能当事人为避免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因此会先进行预告登记,但预告登记并不等同于房屋的产权登记,因此不少人此时对房屋的产权归属还是有所疑惑。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预告登记后房屋产权归谁。 一、预告登记后房屋产权归谁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房屋预告登记后的房屋产...


·三亚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随着我国房价的增高,小产权房在房产界逐渐兴起,对于这样的小产权房而言,因为其没有缴纳国家规定的土地出让金,同时在我国国土登记上,也没有相应的备案,因此,小产权在买卖上也具有一定的买卖风险。今天,针对三亚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我们做了以下相关解析。一、三亚小产权房的概念“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申请国家赔偿的这种情况不是只发生在刑事案件当中的,只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权力,确实做出了有损公民权益的事情都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就比如说强拆,在没有征得公民同意的情况之下,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但是绝对不允许强拆。那么,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一、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1、时效问题不可忽视作为被拆迁人,当自己的房屋被非法强拆后,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


·违建房屋补偿拆除有补偿吗
    没有。认定是违章建筑的,房屋所有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定义 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常被简称为联机备案,是指通过联机备案专网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即时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备案方式。 联机备案其实是由“联机”和“备案”两个词组成,联机就是联结房管部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算机,联结起来做什么呢?就是在购房户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后及时通过网...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