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转让电话通知债务人可以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债权转让电话通知债务人可以么? 一、债权转让可以通过电话形式通知么?
口头协议的,以电话通知便可,但更赞成书面通知,以便形成纠纷时有相关证据。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虽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但对待转让通知的形式与原权利义务关系的表现形式相对应平衡,为最符合其法律和行为特征,也能保证债权的有效转移,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二、债权转让通知中口头形式有效吗?
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条文过于简略,未规定债权人应于何时通知债务人。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合同后,因债权人不知道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或债权人虽通知了债务人,但只用口头形式通知,债务人出于达到拖延履行债务的目的,不承认债权人将债权转让已通知他的事实。因口头通知形式一般情况下无法保存证据,导致无证据证明已通知的事实。据此,债务人就会提出因债权人未按《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履行通知义务,该债权转让对其不发生效力的抗辩。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是,因债务人抗辩理由成立,法官便判决驳回原告即受让人的诉讼请求。
三、通知的方式包括哪几种?
通知的形式最好是书面形式,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采用何种方式,我国合同法并未做出规定,不同国家对此问题的态度也不尽相同,在法律要求上宽严不一。如美国合同法规定,转让合同权利的通知,既可采取书面形式也可采取口头形式,但如果法律明确规定某些合同债权的转移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虽无明确限定,但笔者认为可以以口头方式(如果债务人不予认可,则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明)、书面方式及其他能够用证据证明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的任何方式来履行通知义务。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一般倡导书面形式。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并没有具体法律条文对债权转让通知方式做出规定。债权转让电话通知债务人也是可以的,但是最好要进行录音,这样以后发生纠纷的时候就有据可依了。这里我们建议您,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最好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这样证据材料会比较客观充分。


·借条怎样写才有效2023?
    借条怎样写才有效?书写有效的借条需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付息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


·合伙债务该怎么清偿,退伙了还要承担对合伙债务吗
    合伙债务该怎么清偿,退伙了还要承担对合伙债务吗一、合伙债务该怎么清偿 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属于补充性责任,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伙人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每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


·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怎么处理
    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怎么处理债权债务关系中,总是会出现债务人恶意逃债的情况,此时并不是没有还债能力,而是有能力却不想还债。对于这样的行为,法律肯定是不能容忍的。那么此时就债权人来讲,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怎么处理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怎么处理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清偿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清偿关于夫妻个人对外债务的承担,《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该规定解决的问题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何承担。根据这一规定,夫妻个人债务的承担遵循以下原则: (一)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违反借款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违反借款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违反借款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如下:1.当事人要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包括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两种行为。不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根本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只是部分履行,而没有履行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无论是不履行还是不完全履行,都属于违约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借条的标准格式合法有效的是怎样的
    借条的标准格式合法有效的是怎样的?借条的标准格式合法有效的是怎样的借条的标准格式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有效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 省 市今______借到 现金人民币____万元整(小写: ¥_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_...


·前夫债主说我们假离婚转移财产合法吗?
    前夫债主说我们假离婚转移财产合法吗?前夫债主说我们假离婚转移财产的,显然是不合法的。对于一方通过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是无效的,夫妻双方都应当承担。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


·被继承人财产债务分割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被继承人财产
    被继承人财产债务分割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被继承人财产债务分割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先确定遗产。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人死亡时,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往往还处在家庭共有财产状态中,其遗产尚未确定。因此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切忌不分青红皂白把被继承人家庭的财产都作为遗产并以这个“遗产”负责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