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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收养登记仍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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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村民祁某同其丈夫施某15年未曾生育,两人便在1996年收养了刚刚出生几天的小施成为养子。当时,两人并不了解国家关于收养的登记制度,故未办理收养登记,只为孩子登记了户口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2007年,施某和祁某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养子小施便随养父生活。去年,祁某亡故,小施及养父因同祁某父母协商遗产继承事宜不和而将祁某父母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小施作为祁某养子的法定继承权。庭审中,作为被告的祁某父母认为,女儿和女婿先前并未为养子小施办理领养手续,根据收养法相关规定,收养关系并不成立,小施不应当享有子女的法定继承权,请求法院驳回诉请。
审理:
被继承人祁某与施某虽在收养原告时未办理收养登记,但双方在收养时已具备了法定的收养条件,并且在公安部门办理了户口登记,之后,又补办了独生子女证,并以养父母养子的身份共同生活了10多年,故应认定双方的收养关系已经事实上成立。祁某与丈夫的离婚诉讼中,对养子的抚养权问题也作出了处理,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予以司法确认。因此,养子小施与被继承人祁某的收养关系成立有效,依法享有对祁某遗产的继承权。


·亲人去世,如何取出存款?
    1993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银发[1993]7号)文件。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


·养子女、继子女继承遗产问题
    问题1 养子女归还后的问题
     我于8年前,收养一好友的儿子,那时由于我好友刚去世而其妻子一人要带着一个2岁大的儿子和5岁大的女 儿有困难,我于是便收养了好友的儿子,并对其孩子办了户口。过了8年后,我不想再对其进行抚养,(由于其 不听...


·什么是休眠存款?
    所谓“休眠存款”,就是指长期没有交易记录的个人存款。其中,一部分是“有主存款”,另一部分是“无主存款”。 目前,在我国因存款人死亡而导致的“无主存款”归属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解决办法。比如自然灾害后,一些遇难者“无主存款”问题,各银行对如何处置和归属定性问题尚无涉及。   我国唐山大地震后,落实震亡储户存款的工作进行了8年才基本结束。其中,相当一部分震亡存款交还给了震亡人亲属...


·遗产分割的方式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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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割遗产
    本文所讲的遗产分割的是指继承人如何取得应继承份额。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依被继承人遗嘱继承所指定分割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时,如果遗嘱中定有分割遗产的方法,或者在遗嘱中委托他人代为决定的,只要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道德,此遗嘱指定应当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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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财产经认定可做遗产继承
    网络是信息时代发展和数字技术运用的产物,与世界上多数国家一样,我国法律对于网络财产并无专门规定。一般认为,网络财产包括网上游戏装备、虚拟货币、账号密码、文件视频等,这其中即有个人的网络财产,也包括密码等网络权益。网络里的文字照片肯定属于个人网络财产。 通常状况下,只要符合3个特性就可以被认定为网络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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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儿媳与女婿可以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吗?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一种姻亲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儿媳与女婿均不能作为公、婆、岳父、岳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大致可以分为以下车种情况:

    1、丧偶儿媳或女婿,在丈夫或妻子死亡后,一直与公婆或岳父母一起生活的,或者...

·遗产按什么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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