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是指由商业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向银行抵押贷款担保申请人提供的,并以贷款担保申请人的自有住房作为抵押物而取得的贷款担保种类。其用途可以是消费、装修、购车、留学或者创业经营等。
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担保本息的能力。
担保额度:以个人住房抵押的,贷款担保金额最高可达房屋价值的70-80%;以个人商用房(商铺、写字楼)抵押的,贷款担保金额最高可达商用房价值的50-60%。用于购房按揭的,贷款担保期限最长可达30年;用于购车、装修、教育、大额消费等其他用途的,贷款担保期限最长可达10年。
担保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担保基准利率或适当浮动。
四类房产不能用于抵押
1、未结清贷款的房产
抵押消费贷款的房产必须是没有抵押的房产。如果是有抵押的房产或者此房产正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就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如果再对此房产进行抵押,银行是不允许的。因为两家银行无法同时拥有一处房产的他项权利。如果没有还清贷款重新贷款叫做同名转加按,现在央行已经明令禁止操作。
2、部分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中有两种情况不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一种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已购公房。因为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有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条款,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所以银行就无法操作抵押消费贷款。另一种是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因为这样的房产不能够上市进行交易,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即银行没有了抵押权,所以无法操作这项业务。
3、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回迁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或者是纯经济适用房,根据目前国家的政策,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银行同样无法取得他项权利证,所以不能办理抵押消费。
4、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
对于小产权房产而言,如果居住人没有取得房产证的话,对房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即不能对房产进行处置,所以这类房产就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
综上所述,用自有的房产可以作为抵押进行贷款用于消费、装修等一系列用钱的项目上,只要不是4类不能用于抵押的房款,都可以用于担保抵押。以上就是我们对“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问题的解答,


·一、房屋网签备案信息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网签备案信息有什么区别?1、网签和备案的区别在于办理时间,网签是在开发商已经取得了预售证,且购房者也满足购房资格,完成选房,签订合同之后,在售楼部或者在房屋管理部门完成的。备案是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网签和备案的区别在于法律效力是完全不同的。网签在签约时要认真阅读合同中的条款,对于合同中自...


·现在的婚姻关系有些时候是很现实的,经常是离婚的时候因为房产的
    现在的婚姻关系有些时候是很现实的,经常是离婚的时候因为房产的问题大打出手。房产在分割的时候,那是有法律依据的,也不是谁一个人说了算的。现在很多年轻人为了避免这一问题,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房子的情况下,也想要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婚前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一、婚前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婚前买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共有关系。并且即使...


·伪造租房合同开票算诈骗罪吗
    伪造合同开票是违法的,但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伪造合同的用途涉嫌到了诈骗,且达到巨大数额,属于犯罪。如果伪造的合同的用途仅仅是一些不涉及金钱,也不涉及具有危害他人或者社会的用途,就只停留在违法的层面上,不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拆迁获得的回迁房有公摊吗?
    一、拆迁获得的回迁房有公摊吗?有,按照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等文件,拆迁实物补偿,返迁房屋面积包含公摊。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与开发商讨价还价,因为在拆迁过程中,一般会搞模拟拆迁,也就是开发商与原居民讨价还价的过程,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补偿标准可能不会完全一样,这样,谈下来补偿的要求可以提高一些,这样就可以实现按照你的建筑面积同面积补偿套内面积,也就所谓你的返迁建筑...


·一、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主要在于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买方仍未付款,则买卖双方的合同解除。总的来说,最理想的状态是:三方(买房,卖方,中间方)协商,若能达成和平解约,...


·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哪些于续?
    夫妻离婚时,无论是协商还是经过法院诉讼,对于夫妻的房产总会有一个解决的方法,可以是卖掉房屋共同分割也可以是归一方所有等等都可以,如果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的话,按照规定需要办理房屋转移手续以及提交相关的资料,不仅需要知道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哪些于续?还需要知道房屋转移需要缴纳的费用。一、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理的手续1、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


·企业倒闭后厂房、物资等怎么处置?
    企业倒闭后厂房、物资等怎么处置? 一、企业倒闭后厂房、物资等的处置 企业破产处置财产前,应由破产清算组委托具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评估结果。 其中,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涉及改变出让合同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的,须由具有土地估价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评估结果后,...


·生活中长存在着一方擅自卖房的事,有的人是认为,夫妻有共同处理
    生活中长存在着一方擅自卖房的事,有的人是认为,夫妻有共同处理夫妻财产的权力,卖房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但是买房的人往往是不知道内情的,那么买房合同有效吗?要是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夫妻双方非因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共同意见。 一、一方不同意,另...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