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遭受家庭冷暴力怎么离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遭受家庭冷暴力怎么离婚就家暴来讲,有的人遭遇的是性暴力,当然更多的受害人遭受的是伤害暴力和冷暴力。其中家庭冷暴力主要是对受害人的精神进行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受害人往往会选择离婚。那么具体来说,遭受家庭冷暴力怎么离婚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目前,“冷暴力”在我国的法律界定上还存在空白,尤其是当妇女成为“冷暴力”对象时。我国现有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要么只有原则性规定,要么只对以“作为”方式实施的家庭暴力予以界定,而对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的家庭暴力(即“冷暴力”)没有明确的界定。家庭冷暴力的受害者不可能如传统暴力受害者一样在身体上留下伤痕。同时家庭冷暴力的施暴人实施冷暴力后也很少留下物证。并且处在家庭冷暴力中的夫妻为了维护自己的隐私和所谓的家庭尊严,一般会选择“家丑不外扬”,因此其家事外人无从得知。那么受害者如何寻找证人证言如何证明自己所言是真实的,在法律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致使受害者收集证据面临着巨大挑战,家庭冷暴力离婚遇到证据阻碍。对于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我国目前的做法是:
1、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之方法一:协议离婚(去当地民政局办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则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以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2、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之方法二: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离婚),终结家庭冷暴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起离婚诉讼。这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救助形式,也是经常被当事人采用的救济方式。如果男女双方就离婚无法达成协议,则可向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不得不说,现如今家庭暴力行为通过冷暴力方式表现出来的更多了。很多人由于无法忍受这样的对待,最终会选择与对方协议离婚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然,在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方是存在家暴行为的,否则的话也无法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少分财产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少分财产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叁)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


·怎么写离婚抚养权起诉状?
    怎么写离婚抚养权起诉状? 离婚抚养权起诉状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0元。...


·一、夫妻离婚不分割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不分割财产吗?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


·夫妻感情不和怎么离婚 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
    我们发现大多数夫妻都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最终离婚,然而离婚与结婚不同,结婚只有一种方式,但离婚我国却规定了两种不同的方式。那现实生活中夫妻感情不和怎么离婚才好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整理好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作解答。 一、夫妻感情不和怎么离婚 离婚有两种途径,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


·一方婚内负债,债务偿还的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协议离婚乙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协议离婚乙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乙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


·继子女关系如何确定抚养关系
    继子女关系如何确定抚养关系随着时代的进步,一些看似理所当然的事情反而需要法律来进行约束了。比如说在生活中,我们您可能都见到过遗弃子女或者老人的现象。其实,这些人和自己是有着一定的抚养关系的。不管在情理上还是法律上,都是不允许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生活中如何确定抚养关系?一、抚养关系由于父母一方离婚或死亡,双方或一方再行结婚,子女同其生母或生父再婚后的夫或妻即...


·一、代保管父母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代保管父母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算,《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