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长沙市征地拆迁半边户审核的程序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长沙市征地拆迁半边户审核的程序是什么

一、半边户的定义

“半边户”是指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事务所具体实施征地拆迁货币安置(103号令)的被征地农户。

二、审核程序

(一) 受理

1、岗位责任人:拆迁事务所拆迁科安置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对申办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安置科进行初审。

3、时限:即时。

(二) 初审

1、岗位责任人:拆迁事务所安置科购房补贴专干、拆迁事务所安置科科长。

2、岗位职责与权限:对申办资料的完备性进行初审,确保资料齐全、准确、规范,书写清晰,并报主管领导审核。

3、时限:即时。

(三)审核

1、岗位责任人:拆迁事务所分管副所长、拆迁事务所所长。

2、岗位职责与权限:对申办资料及安置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3、时限:0.5个工作日。

(四)复核

1、岗位责任人:经开区征地办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对申办及安置人员资格进行复核。

3、时限:根据实际办理情况确定。

(五)审批

1、岗位责任人:长沙县征地办。

2、岗位职责与权限:对区拆迁事务所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批。

3、时限:根据实际办理情况确定。

(六)发放

1、岗位责任人:拆迁事务所安置科购房补贴专干、拆迁科安置员、长沙县征地办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拆迁科安置员开具房屋拆迁腾地验收单并通知被征地农户户主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独生子女证原件至拆迁事务所领取购房补贴凭证,安置科购房补贴专干联系长沙县征地办工作人员并协助其发放凭证。

3、时限:即时。

三、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 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在上文中我们介绍了长沙市征地拆迁半边户审核的相关情况,也提供了我国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有着比较严格的计算方式,关于半边户政府也会进行相应的资格审核,只有通过审核才会有相关的赔偿。


·面临动迁农村宅基地遗产继承怎么写?
    农村宅基地是可以进行继承的,但能够享有继承的仅限于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宅基地作为村集体共有财产,其所有权归村集体。而农村居民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掌握在村民自己手里的。因此,当需要继承时,面临动迁农村宅基地遗产继承怎么写?我们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地解答。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进行继承的部分 我国法律规定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组织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只能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


·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


·法律援助属地如何确定?
    法律援助属地如何确定?法律援助是国家针对一些经济困难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的人员提供的公益性质的援助,旨在帮助人们平等地运用法律救济自己的权益。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法律援助。但是人们应当向哪个地方的部门提出申请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法律援助属地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法律援助属地的规定 1、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2、请...


·征收土地与补偿协议怎么写?
    征收土地与补偿协议怎么写? 一、征收土地与补偿协议怎么写? 征收土地与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为了发展.事业,拟征用甲方土地开办机械加工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征用甲方土地,被征用土地位于.东西六号路南,其四址为东临,南临 ,西临 ,北临六号公路道路红线。使用面积为 亩。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该宗土地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其所有权...


·襄阳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襄阳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襄阳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试行) 为维护公共利益,切实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标准。 一、搬迁补助费标准 (一)住宅房屋 每户按被征收的房屋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的标准...


·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是什么?
    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是什么?国家为了国家社会的发展,以及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会对土地进行征收。不过,国家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民的利益,会在征收之前和被征收土地使用者就征收土地的赔偿进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才会对土地进行征收。不过每年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那么就有人问了2020年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是什么?2020年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是什么?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


·异地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异地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虽然法律允许夫妻在异地离婚,但严格来讲,此时是不能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但如果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个地方,则对于另一方来讲,此时也可以算作异地。下面我们带来异地协议离婚手续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一、异地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