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不支付工资应该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资是劳动者用来养活自己甚至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很有可能无法维持基本的生活,那要是单位不支付工资的话,那么此时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不支付工资应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要承担以下违法责任:
1、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2、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依据有关规定,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如下方式维权:
1、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
2、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及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虽然有多种渠道维权,但笔者建议劳动者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及经济补偿金。
二、单位不支付工资能要赔偿吗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在实践中工资对于劳动者来说至关重要,而单位不按时支付都会影响劳动者的正常生活。因此法律中对劳动者工资的支付时间是做出了要求的。但要是单位不支付工资的话,那么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同时,劳动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劳动者的工作制度,除了常见的标准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以外,还有不定时工时制,也叫做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工时制一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也是有条件限制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有哪些 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采取的一种工时制。根据...


·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
    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 一、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


·企业拆迁对员工的安置补偿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对员工的安置补偿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当企业遇到拆迁时,该企业可能会停产或者停业一段时间后在选择新的地区重新经营,但是,该企业也有会因为拆迁导致关闭的问题我国拆迁方面的法律对此也有一定的规定,会对企业的拆迁进行赔偿,而企业的员工也会得到相应的赔偿。 一、企业拆迁对员工的安置补偿是怎样的? 对员工的安置,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损失问题,也涉及到政府对企业下岗员...


·职工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怎么处理
    多数劳动合同都是有具体的期限的,因此就会出现合同到期的情况。而此时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可以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允许续签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就不会被解除。那要是职工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话该怎么处理呢?下文中请一起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要怎么续签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


·建筑工程包工不包料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包工不包料合同也就是
    建筑工程包工不包料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包工不包料合同也就是对承包建筑工程的是承包人工劳务而不承包材料而签订的合同,在某种程度上说这种包工不包料的承包方式对承包商来说承担的风险更小。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包工不包料合同 ?? ?? 甲方: 乙方: 甲方建商住楼一幢,施工场地地已平整,道路畅通,水、电设施齐全,各种建设审...


·工伤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工伤赔偿款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民法典》 第...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法定,当事人不能约定。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法定,当事人不能约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法定的,当事人不得约定。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法定,用人单位可以间接约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工资是指什么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工资是指什么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的,而对于受伤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二、缴费工资与...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