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案被告转移财产会构成刑事犯罪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案被告转移财产会构成刑事犯罪吗

一、离婚转移财产会构成刑事犯罪吗?

有可能会。

1、离婚时,一方为了侵吞另一方的合法财产而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等行为,均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另一方搜集到有效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后,可以在离婚诉讼之中出示给法庭,要求对方少分甚至不分共同财产,同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另一方转移财产等的违法行为予以民事制裁。

即便,离婚诉讼时未发现上述情形,于离婚诉讼后发现,另一方也仍然可以发起民事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B、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C、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D、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

E、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F、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2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诉讼时效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二、离婚前对方故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对方转移财产的情况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离婚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的情况

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综上所述,对于离婚前一方有转移财产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在发现次日起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对于一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判决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前一方发现转移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措施。





·年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年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


·闹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由谁出合适
    闹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由谁出合适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


·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一、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女方以擅自打胎为由提出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如果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准予离婚。 女方未经男方同意,擅自打胎,在法律上并无不妥。但是,生育是两个人的事,夫妻一方擅自作主都可能损害对方的生育权。对于生育权的纠纷,还是应以夫妻沟通为主,不应...


·离婚女方争孩子抚养权技巧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如果离婚的话,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我们常说母子连心,对于母亲来说,肯定想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将孩子带在自己的身边,生活才更加放心。离婚女方争夺孩子抚养权上,国家是有相关规定的。针对离婚女方争孩子抚养权技巧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一、离婚女方争孩子抚养权技巧有哪些?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


·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抚养费给多少?
    现如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随着离婚率的增加,关于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房子分配问题、孩子归属种种问题也层出不穷。那么,今天通过下文我们来重点了解一下关于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抚养费给多少?相关的条款是什么?我们一一为您解答。 一、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抚养费给多少?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


·增加抚养费法院支持吗?
    现如今社会,离婚率变的越来越高,离婚之后的抚养费问题就变的尤为重要。随着物价水平的增长,少量的抚养费已经远远不足以支持孩子的日常生活,增加抚养费法院支持吗?也成为越来越多的人想问的问题,让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增加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婚...


·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都有哪些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都是有一定的适用条件。而夫妻如果想要解除婚姻关系,不管选择哪种方式,若不能满足适用的条件,自然也就不能顺利的办理离婚。那具体而言,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
    有些人在感情方面属于比较冲动,没有理智的一方。由于自己的冲动造成婚姻失败,面对自己的婚姻失败,只能选择离婚。而离婚也是属于两个人的事,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只能坚持起诉。当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时我们应该怎么办?请和我们在下文进行了解。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 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