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工伤的保险待遇可以享受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老工伤的保险待遇可以享受吗?可以享受,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二、工伤保险的特点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统一专属工伤保险方案与社保完全对接,补充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6、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除了在工作时的意外伤害,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工伤形成情况而定,如果涉及到工伤的具体情况不清楚的,还需要由司法鉴定部门来进行鉴定处理,但只要鉴定为工伤的,就是可以合法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以上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计算二倍工资时,有一个月宽限期,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超过一年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部分不需支付二倍工资了。 江苏省的时效计算规则为: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


·项目工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项目工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三十六条规定: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之所以是这样规定,个人理解,是因施工单位是实施主体,施工质量是做出来的,无论是好还是不好,都不是检查出来的,因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责任;而监理是监控主体,对施工过程具有一定的控制职权,...


·现在很多员工都抱怨每天都要加班
    现在很多员工都抱怨每天都要加班,有的时候还不给加班费,在深圳这样的大城市,这种情况经常会遇到,如果遇到了深圳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用人单位在要求加班的时候是要和劳动者进行商量的,然后给予相应的加班费,这也是合法的,如果企业不给加班费,是违法的,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的。深圳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用人单位要求加班的必须和劳动者协商的,每天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在与劳动者...


·辞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非法剥夺劳动者权益,如要求劳动者超时加班加点,或者少发工资、不发加班费,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为避免失去工作,有些劳动者不敢反抗继续工作。等到提出辞职时,双方又因为这个产生劳动纠纷,那么可能会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时候就要确定仲裁时效。   按规定,劳动者知道自己劳动权益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就要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并且,辞职后一年内都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请...


·职工福利待遇包括了哪些
    职工福利待遇包括了哪些 一、职工福利待遇包括了哪些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如下: 1、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


·关于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影响因素
    工程质量也是在整个工程全部都竣工以后才逐渐形成的,所以只要是负责任的建筑单位基本上都知道,在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当中就要避免相关的因素导致质量出现任何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地方,因为优秀的工程质量是建筑单位的职业操守,而不是要应付开发商和检验单位的检查。所以从事工程建筑的主要责任人就一定要知道,关于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影响因素? 关于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影响因素? 工程质量形成...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请领导批准、请予以考虑等要约性质的文字,否则决定权即交到用人单位处,由用人单位对要约进行承诺...


·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一、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
    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一、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 ① 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② 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 ① 资质情况; ② 施工能力; ③ 社会信誉; ④ 财...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