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税法规定注册资本多少交所得税?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根据税法规定注册资本多少交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注册资本按照3%的比例来交所得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可以利用税款抵扣的方式来计算增值税,也就是说,他当期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本期产生的销项税额—本期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也就是说,直接用收入乘以征收率来进行计算缴纳,征收率一般为3%,不动产销售等特别的业务适用于5%的征收率。申报的税金主要有:增值税、所得税。认缴制下注册资本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的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当然也具有股东资格。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利的内容之一,但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但该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仍应对公司或债权人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所以,一般来讲,注册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股东的股权是可以转让的。二、注册资金未到位股权怎么转让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在现实生活当中,税收这个问题是比较关注的,很多的人员他们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当然对一些公司来说的话,也是有很多的税费都必须要进行缴纳税费当中包括有非常重要的一种税收,是所得税,具体缴纳方法依据比例缴纳。



·车辆事故理赔程序
    随着人们经济的好转,越来越多的人愿意买一辆私家车也方便自己的出行。在道路上面,私家车越来越多,整个道路上的交通流量也是越来越大的,那么在众多车辆拥挤通行的情况下,交通事故也是在所难免的。那么在交通事故发生了之后,我们就需要来了解一下当事人应当怎样去索赔,或者是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事情已经发生了,那么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善后了,所以赔偿的过程也显得非常的重要,在赔偿的过程当中,应当...


·交通事故伤害赔偿,医疗费怎么赔偿
    说到交通事故伤害赔偿,相信您都不会陌生吧,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这个问题,也是比较头疼的。而医疗费的赔偿问题,是交通事故赔偿的一个重要项目。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交通事故伤害赔偿 一、医疗费的概念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比例大概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比例大概是多少?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比例大概是50%以下,具体的责任认定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


·不构成伤残等级车祸怎样赔偿
    不构成伤残等级车祸的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住宿费、法医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16项。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


·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如何计算一、法院受理费 法院案件受理费按照诉讼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费。 1、10000元以下的50元 2、1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2.5%-200元 3、2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2.0%+300元 4、5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5%+1300元 5、1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0%+3800元 6、2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0.9%+4800元 7、500...


·车子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车子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汽车抵押条件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汽车消费。贷款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定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 ...


·人去逝后所交的住房基金和养老金算遗产吗
    人去逝后所交的住房基金和养老金算遗产吗算遗产,如果没指定继承人的话,就由法定继承人按比例继承.法定继承人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交通事故受伤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的一方肯定会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赔偿的范围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受害人不能随意的要求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受伤赔偿的范围有哪些?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受伤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法院 受诉法院所...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