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一、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

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著作权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区别

法律规定以特定方式或根据某些条件使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但须向作者支付报酬的制度。与强制许可制度的区别在于法定许可直接由法律规定,无须事先申请或通知著作权人;强制许可则必须事先申请和正式授予。目前各国著作权法中规定的法定许可制度一般局限于音乐作品或音乐戏剧的表演以及商业唱片的重复使用。

有关规定法定许可适用于:公开演出已出版的作品;以胶片、唱片、录音磁带等方式公开复制和发行已发表的作品;作曲家利用已出版的文学作品创作有文字的音乐作品;在工业产品中使用造型工艺作品和摄影作品等,英国著作权法规定:只要一部作品已经由作者同意而被某个录制者制成唱片发行,其他录制者就可以不经作者同意而直接进行录制,但录制后必须向作者付酬。

中国著作权审判实践一般认为,它适用于:

(1)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

(2)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3)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凡在上述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应向其支付著作权使用费,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在我国的法律中,著作权法定许可以及强制许可都是有特定的适用对象,在许可使用的程序上也是有一定的差别的,如果没有分清,就可能导致侵权的发生。以上就是对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的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出口货物商标侵权怎么处理?
    出口货物商标侵权怎么处理?1、如果出口的产品侵犯的是专利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专利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的行为,并且赔偿损失。2、专利侵权的一般是依据造成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进行赔偿的,如果实际损失或者获得的利益难以统计的,可处三百万元下的处罚,但双方可以协商赔偿的问题。二、进出口商标侵权怎么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 一、什么是驰名商标的认定 我国《商标法》中第13条规定,如果他人把属于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那么权利人可以向工商局提出保护商标的请求,并提出书面申请,禁止侵权人再使用本人商标,同时要提交相关的侵权材料。 1.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保护驰名商标请求后,对于属于《商标法》中第13条的规定,商标管理部门应予受理;如果不属于规定的情形,应根据《商标法及实...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协议如何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协议如何写? 软件著作权一旦申请成功,那么发明者就会获得软件的使用权、开发权和获得报酬权。享受这些权利的前提是,开发的软件已经进行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如果开发人因为特殊原因不能亲自进行申请和登记,可以委托其他人进行代理登记。那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协议如何写呢? 第一条:基本信息 委托人(甲方): 住所地/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专利律师怎样为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辩护?
    专利律师怎样为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辩护? 1.审查专利权法律状态的稳定性 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代理人第一步要做的工作就是协助专利权人重新审查权的法律状态稳定性。代理人在诉前专利检索时,应当做到尽可能全面、充分和准确。由于发明专利在授权前进行过实质性审查,实用新型专利也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检索报告,因此这两种专利的诉前检索重点是对非专利文献的索以及对申请日前国内公开使用情况的调...


·在我国商标合同续签怎么办理?
    在自己没有注册商标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约定,签订合同的办法,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商标。但是,是合同终归要有一个期限,合同到期后,就不能够在享有该商标的使用权,擅自使用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商标合同续签怎么办理? 在商标合同到期之前,续签许可合同,并到商标局进行商标许可使用本案 商标注册成功后,可以通过商标使用许可的方式让权利人以外的第三人使用,在商标的实际运用...


·商标后三个字一样构成侵权吗?
    商标后三个字一样构成侵权吗?这个有可能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有以下四条构成要件:第一,必须存在违法行为。即行为人客观上使用注册商标,既没有取得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其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人一开始使用商标时没有取得商标注册人的授权或许可,但事后得到其许可或追认,或者是商标注册人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不理不问、表示默认,这种行为不存在违法。第二,必须有损害结果的发生。商标权是...


·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要收集什么证据
    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要收集什么证据 一、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


·申请境外商标使用合同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了解?
    根据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凡是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商标都须经过商标局的核实并作备案登记,就算是境外的商标使用合同也是如此。而备案登记的申请是否成功除了要有充足的证明材料准备外,还需要对其办理的相关注意事项有大体的了解。那么有哪些境外商标使用合同登记的注意事项需要多加了解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请继续往下阅读。1、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或者是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许可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