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纠纷能不处理抚养权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纠纷能不处理抚养权吗?

一、离婚纠纷能不处理抚养权吗?

诉讼离婚时,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包括子女抚养权要求的,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会处理的。诉讼请求权是个人的权利,法院无权处理。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离婚纠纷能不处理抚养权,这是个人的权利自由,当然作为孩子的父母能够私下友好的商量好孩子的抚养问题自然是更好,无论孩子随哪一方生活,另一方都应该负担起部分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或轮流抚养都可以,但是如果发现虐待孩子的,另一方可要求变更抚养权。





·确定子女抚养权有什么方式
     什么时候才需要确定子女抚养权呢?一般情况下是在夫妻离婚,并且子女尚未成年的时候。此时一方实际取得子女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确定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确定子女抚养权有什么方式 1、协议离婚的子女抚养问题 对于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我国《婚姻法》...


·离婚诉讼立案材材料包括哪些?
    离婚诉讼立案材材料包括哪些? 一、离婚诉讼立案材材料包括哪些? 离婚诉讼立案材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财产清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立案时,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


·拒付抚养费的诉讼时效规定是多久?
    未成年人在成长期间如果没有自给自足能力,其父母或相关人员就应按照法律要求支付给孩子一定抚养费。但是现实生活中总存在逃避责任,不履行义务的情形,这就涉及到对拒付抚养费的诉讼问题,下面我们就给您讲讲拒付抚养费的诉讼时效规定是多久。 一、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代理办理吗
    夫妻在婚前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也去做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可以防止出现财产分割纠纷。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时候,有些夫妻想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所以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代理办理吗?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代理办理吗 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二、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一、婚外生子不同居是重婚罪吗?
    一、婚外生子不同居是重婚罪吗? 婚外生子不同居不一定是重婚罪,重婚要求双方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符合以上情况一般不构成重婚罪。重婚又分两种: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


·起诉离婚什么是调解,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因不可调和的矛盾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会对?原告方提出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各方面的条件之后,法院会受理案件,通知夫妻双方到庭参加案件的审理。不过在正式审理案件之前,法院会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那起诉离婚什么是调解?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起诉离婚什么是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


·子女抚养费依据包括哪些
    抚养费通常是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的,通过这种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具体的子女抚养费数额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同时我国法律中也作出了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那么子女抚养费依据包括哪些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1、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家属可以看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家属可以看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家属不可以看,批捕后只有律师可以见面,一般是37天内检察院出具批捕通知书,批捕后有两个月侦查阶段,再到审查起诉一般是一个月,之后再到审判阶段是两个月。法院判决之后嫌疑人移送到监狱之后家属第一次见需要法官开具会见单才能见。二、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