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在病假期间被辞退可以索要赔偿金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员工在病假期间被辞退可以索要赔偿金吗?在病假期间被辞退的可以索要赔偿金,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退员工: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二、医疗期的时间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虽然说休病假肯定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但法律明文规定的用人单位不能在医疗期内去辞退职工,如果员工自己的病情已经比较严重,这时候职工可以委托家属申请劳动仲裁。其实正常情况下,病假期间都要求用人单位发放病假救济金的。



·公司不做工伤鉴定怎么办?
    公司不做工伤鉴定怎么办?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个人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


·在我国上臂骨折工伤能报几级
    工伤的话,首先自己要及时的进行治疗,除此以外,最重要的就是要抓紧时间进行工伤索赔的事宜。工伤索赔的时候,自然就要涉及到工伤级别的问题,因为级别越重,赔偿的数额也越多。不过,工伤的情况肯定都是不尽相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上臂骨折工伤能报几级? 一、在我国上臂骨折工伤能报几级? 【工伤九级】: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工伤十级】:14)身体各部...


·劳动合同法工伤连带赔偿责任怎么认定?
    在最新《劳动合同法》中,加入了派遣用工的相关规定。如果派遣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是否要承担工伤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工伤连带赔偿责任是怎么说的?我们就此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下面我们一起做个大致了解吧。 一、劳务派遣单位的工伤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


·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哪些?
    对于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或者是离职正在找工作的人们来说,找到一个工作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此时前外不要忘记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协议,规定工作年限、工资以及违约等具体情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即使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仍然会违约,因此国家出台了最新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此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下面,我们将为您罗列出条例的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在工伤认定之后什么时间做工伤鉴定?
    当出现工伤了,那么想要申请工伤保险的话,一定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只有在工伤认定之后,才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时间里面进行工伤的鉴定,在鉴定之后便可以按照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等材料向相关的部门申请工伤保险了,下面给您说一说在工伤认定之后什么时间做工伤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挂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责任人是谁?
    挂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责任人是谁?“挂靠”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个专用名词,很多企业因为资质不够需要挂靠到有资质企业开展承包工程业务。这中间,关于挂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件也很多。下面我们就简单讲一讲关于挂靠施工合同纠纷的责任承担问题。且看下文的分析。 一、挂靠施工合同纠纷的责任承担人是谁? 因挂靠产生的法律后果,挂靠当事人依法应当对法律后果承担民事法律责任:1、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


·厂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多少?
    厂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多少? 一、厂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多少? 厂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者工作年限的月工资,比如说如果工作满一年,那么支付一个月工资即可,《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


·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在很多的工程中,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预付一部分资金作为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这样可以防止一旦工程建设出现问题,就可以用这笔资金进行维修,这样就可以避免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无法及时维修,同时又可以保障建设单位的基本权益,而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扣除和返还等等都可以相关的管理办法操作。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