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书自愿补偿是否有效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协议书自愿补偿是否有效力?离婚协议书自愿补偿是有效力,只要是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的,而且是不在一些欺骗和隐瞒的情况之下完成的协议签订就是有法律效力的。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3、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4、离婚协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二、离婚协议书范本男方: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女方: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双方经过充分考虑、协商,现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如下(简述双方离婚的原因):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是否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明确子女的抚养归属权及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的负担,并写明给付上述费用的具体时间、方式。在抚养费条款之后,还应当就非直接抚养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作出时间、地点等明确具体的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含房产、物业、电器、家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现金存款、有价证券、股权等);对债权债务的处理(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的具体处理)。男方:女方: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在当代社会离婚协议书当中,如果约定的存在着补偿情况的话,那么法律当中一般情况下是会支持的,主要还是因为有一些女方在家中的时候会受到较多的一些义务,没有出去工作,所以男方在离婚的时候心中愧疚就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完全可以。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一、夫妻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参考以下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


·离婚需要双方结婚证吗?
    离婚需要双方结婚证吗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一般只会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此时夫妻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的,但不能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但毕竟多数家庭孩子只有一个,因此就需要由一方实际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那现实中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孩子抚养...


·孩子抚养费包括学费吗?
    孩子抚养费包括学费吗?子女抚养费应当包括学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是《教育法》规定的为人父母者应尽的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子女接受教育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那么父母就应当负担子女必要的教育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孕妇可以起诉离婚吗,孕妇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一般女性在怀孕期间的称之为孕妇,此时除了会在工作上受到保护外,在婚姻家庭中也是享有一定待遇的。而这种情况下的孕妇往往都是比较脆弱的,在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下一般都是不允许的,那此时孕妇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孕妇可以起诉离婚吗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


·涉外离婚抚养权协议怎么写?
    在涉外离婚当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也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协商。此时父母在就子女抚养权协商一致后,最好是签订一份协议书,避免日后产生纠纷。那么这个涉外离婚抚养权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涉外离婚抚养权协议 甲方(男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


·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定性
    1、在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以及个人债务时,首先应当考虑到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以及债务的存在期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是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一般仍然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但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可根据具体案情认定构成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主观上不具有举债的合意且客观不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2)债务形成时,债权人无理由相信该债务是债务人夫妻共同意...


·不按离婚协议书履行怎么办
    夫妻离婚协议书当中约定的内容有很多,包括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以及债务的承担等等,而有的人在签了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又不按照约定的内容来履行。那不按离婚协议书履行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协议离婚因为它的快捷方便,成本低,冲突相对较少,成为了许多欲冲出围城的人们的首选。但人们在看到其积极的一面时,往往忽视了其不利的一面。那就是一旦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或消极履行协...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