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哪些不能被授予专利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法律规定哪些不能被授予专利

一、不得授予专利的情形包括几种

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以下8种: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比如制作吸毒工具等。

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遗传资源是指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的遗传资料),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3、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它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

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活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它仅仅是指导人们对其表达的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而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的特点,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

5、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对之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

考虑到医生天职就是救死扶伤,在诊断和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医生理应有选择各种方法的自由;另一方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具备实用性,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而这类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6、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指的是动物和植物品种本身,不包含生产动物和植物品种的方法。这里所说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

一种方法是否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取决于在该方法中人工技术的介入程度,如果人工技术的介入对该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决定性作用,则这种方法不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7、用塬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用塬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由于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出于国家重大利益的考虑,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需要指出的是,不仅用塬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获得专利保护,而且塬子核变换方法本身也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8、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相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

二、授予专利权的相关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二十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专利权授予是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专利局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经初步审査、早期公开、实质审查和异议审查后,对申请专利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经初步审查、公开、异议审查后,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便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并将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授予后,申请人则自申请日起享有专利权。


·专利法的强制许可条件包括什么
    专利法的强制许可条件包括什么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相关规定,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如果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专利法规定了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的三种情况是:(1)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


·商标恶意抢注的应对措施有哪些
    1、在被抢注商标初审公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2、在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


·专利费用减缓理由是什么
    专利费用减缓理由是什么 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不是人人人都有的,专利权的享有是从申请开始的。很多人很关系专利费用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专利费用减缓理由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专利费用减缓理由是什么 根据我国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专利费用减缓的范围 1、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2、发明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代理费用是多少?
    商标注册代理费用是多少?对于普通人来讲申请商标注册是一件比较麻烦,同时也是比较复杂的事情,因此很多人会选择委托代理机构来帮助自己进行商标注册。此时涉及到选择代理机构的问题,同时也要支付人家一定的代理费。那么商标注册代理费用是多少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商标注册代理费用是多少国家商标局制定的基准代理费是每件800元(不包括到国家商标局的查询费、设计费),近几年由于商标代理机构数量...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费用是怎样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费用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我们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越来越重视了知识产权,当中包括著作权,著作权如果要申请保护的话,那么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当然登记的话,肯定需要一定的申报费用,因此很多人对于这个费用都想要清楚的知道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费用是怎样的?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费用是怎样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 上述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一、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具体来说保护的是作品的内容,受著作权保护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种: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


·著作权保护期中不受时间限制的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期中不受时间限制的有哪些?1.署名权。署名权是代表作者的一项权利,代表作者身份在作品上也可署名。另一种认为著名权是作者自己创作的作品上有标自己姓名的权利,又称姓名权。故而著名权不受时间限制。2.修改权修改权是指作者依法授权他人的作品有修改的权利,通常是指对已完成的作品改变格式或不同形式的加以改变,包括作者在思想与情感不变的情况下对表现形式改变,作品局部或全部的改变,这...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无论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必须停止侵权行为,防止侵害扩大,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被侵权人有权直接阻止侵权活动,也可以要求主管部门或法院责令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侵权行为如果给权利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具...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