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是怎么认定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是怎么认定的?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包括侵犯财产权行为造成的财产灭失或毁损;也包括违约行为造成的财产利益的丧失或耗费;还包括侵犯人身权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支出或丧失。根据多数国家的法律,对于受害人因不法行为遭受的直接损失应当依实际赔偿原则赔偿。玩忽职守罪的间接损失是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二、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玩忽职守行为的认定是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和处理的,对于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的,显然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相关证据来对玩忽职守罪进行证明后来判决处理。



·非法集资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非法集资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


·动手打孕妇的男人犯什么罪
    属于家暴,如果经警方指定司法鉴定机构给出的鉴定结论为轻伤,属于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所谓“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为夫妻关系,那么受害人可以在故意伤害的纠纷解决之后,再次发起离婚诉讼,将故意伤害的判决书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给出的轻伤鉴定结论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


·遗弃罪如何量刑?
    遗弃罪如何量刑?一、遗弃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


·刑诉法简易程序二百一十条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是在不断的完善,如今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很高,人们在生活中解决很多事物问题都会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主要的方式就是向当地的法院进行上诉,依靠法院来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刑诉法简易程序二百一十条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刑诉法简易程序二百一十条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的是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组织形式。 《刑事诉讼法》第二...


·如果犯了嫖娼罪判几年?
    在现实生活中, 嫖娼的行为是很常见的,嫖娼是二人以上,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 。 很多人都知道这种行为是触犯法律的,但是如果犯了嫖娼罪判几年?您对这个问题有很大的疑问,那么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一下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频繁发生,案件性质比较严重,行业内部人员已经成为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重要主体,有些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因此,个人信息安全成为近年来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那么,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下面,让我们为您进行讲解。 一、刑法规定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


·故意伤害罪与假想防卫的性质一样吗?
    故意伤害罪与假想防卫的性质是一样的吗?故意伤害罪与假想防卫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由此可以看出,故意犯罪是以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为前提条件的,而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又是以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具有危害社会的性质为重要内容的。如果不知道自己...


·刑事抗诉书被告人身份错误可以提出抗诉吗?
    一、刑事抗诉书被告人身份错误可以提出抗诉吗?可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以及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时限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通常被称为第二审程序的控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