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外国人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外国人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外国人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按照我国交通事故的认定办法来进行责任方面的确定,具体如下。

(一)境内来华外国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人,交警队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法院可以扣车扣物,防止溜之大吉。

(二)享有外交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发生事故的,交警认为应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可扣留驾驶证,出具凭证。

(三)对于上述情形,需要检验、鉴定车辆,交警队在检验、鉴定后立即发还车辆,其不同意的记录在案,不得强行检验、鉴定;对其本人需要调查,可约定谈话的时间、地点,其不接受调查,记录在案,不得传唤。

(四)交警队应根据所收集的证据,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外国当事人,其拒绝接收的,逐级上报通过外交部门转送其所在机构、部门。

(五)享有外交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不论撞死人还是被撞死,均应记录其身份证件、事故经过、损害后果后逐级上报省外事办和公安部、外交部,不用说前期更应报告当地政府及上级。

(六)涉外事故的调解,可以采用单方调解,不论接受赔偿或赔偿给对方均可以。调解协议达成后可由交警转交赔付款项。

二、涉外交通事故处理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境外来华人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境外来华人员、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将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当事人。

第六十二条 境外临时来华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请求。

第六十三条 享有外交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警察认为应当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检验、鉴定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后立即发还;其不同意检验、鉴定的,记录在案,不得强行检验、鉴定。需要对享有外交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进行调查的,可以约谈;本人不接受调查的,记录在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所收集的证据,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的,通过外交途径转交给其所在机构。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享有外交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发生人员死亡交通事故的,应当将其身份、证件及事故经过、损害后果等基本情况记录在案,并将有关情况迅速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和国务院公安、外交部门。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外国人产生了一些交通事故,具体的处理方法是非常的复杂的,因为它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一个判断。因为有一些境外来华的人,他们对我们国家的交通规则并不是特别的熟悉,所以由于他们违反交通规则,承担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损失,可以提起诉前财产保全。


·浙江省精神抚慰金从交强险赔偿是否可以?
     一、精神抚慰金从交强险赔偿是否可以优先主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中的赔偿次序,请求权人有权进行选择。请求权人选择优先赔偿精神损害,对物质损害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 根据侵权法原理,应当先确定物质损害赔偿金,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人...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费用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一、人伤交通事故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人伤交通事故起诉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人民法院在交通事故当事人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证据材料,主...


·我国规定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可以行使代位求偿么?
    我国规定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可以行使代位求偿么? 代为追偿权利与是否主次责无关,与责任人是否愿意授权有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3、...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的时间。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三年时限。已经届满一年诉讼时效的人身侵权仍适用一年诉讼时效,尚未届满一年诉讼时效的,适用三年诉讼时效。需要提醒大家注意是,并不是所有侵权纠纷都统一适用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如等民事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与民法总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如不一致的,仍适用特别法的规定。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


·机动车违章是否可以异地处理
    机动车违章是否可以异地处理当今社会,随着车辆的增多,车辆违章也出现的越来越频繁,即使在异地开车也会出现违章的情况,但是异地毕竟不同于本地,一旦出现违章,很多车主由于不了解当地的情况,就想要知道如果机动车违章是否可以异地处理呢,如果可以,处理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机动车违章是否可以异地处理如果被电子眼抓拍了,您可以自行在一些热门的查询网站进行查看自己的违章情...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