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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证遗失怎样做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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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证遗失怎样做续展?可以先申请补办后进行续展处理,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商标续展的申请步骤(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 注册证复印件(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二)提交申请书件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三)缴纳续展规费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为:纸质申请(按类别)500元,接受网上发文的网上申请(按类别)45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延迟费,延迟费规费为:纸质申请(按类别)250元,接受网上发文的网上申请(按类别)225元。商标续展的目的在于对商标使用期限届满的商标进行续用情况的认定,涉及到商标证遗失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商标证,并结合实际的商标续展的时间情况来处理,一般情况下还需要交纲规定标准的续展费用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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