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退员工补偿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辞退员工补偿工作年限怎么计算?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补偿或赔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如果单位解除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索要经济赔偿金,极为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二、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的计算方法: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综合上面所说的,辞退员工的补偿就是会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进行计算,只要多满一年就会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对于工资的标准就会按劳动收实际的收入来进行给予,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双方就要协商好,避免之后出现劳动的纠纷。



·退休人员有误工费吗
    退休人员有误工费吗 一、退休人员有误工费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为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自然人;误工中的工应理解为社会劳动,包括在职人员的正常工作和退休人员退休后的有偿劳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应视为耽误一切劳动或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包括耽误退休人员所从事的正常有偿劳动而减少的...


·工程质量标准怎么填写?
    工程质量标准怎么填写?   工程质量工程建立质量标准是检验一项工程是否符合安全使用,且常规合理的首要条件。在如今众多的建设项目中,很多建设工程的成品在使用中出现了差错,轻则项目重新实施,重则造成人员自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失,所以合理的工程质量建立标准应该是每一个负责人需要重视的。对于工程质量标准,您知道多少呢?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解述! 一、工程质量标准怎么填写? 工程质量...


·工伤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
    工伤的鉴定对于工伤赔付额度有着很大的关系,因此受害者在受伤之后非常关注关于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为了保证事件的真实性,公平公正的来进行工伤赔偿。但是有的受害者拖延不申请认定,最终有可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付,造成很多损失。那工伤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


·注册资本工商登记规定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注册资本工商登记规定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一、注册资本工商登记规定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的时间发生工伤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是有时候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受伤也不见得能拿到工伤赔偿,因为不能认定为工伤,那到底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具体工伤认定的流程又要怎么走?下文会一一的告诉您。 一、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


·工程质保金税法规定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税法规定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您都知道,建筑不是一项可以儿戏,可以随随便便完成的事情。我国对于建筑建筑物包括商业住房、桥梁还有一些大型的公共设施的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这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不得不加以重视。其中,有一个法律词汇叫做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保金税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


·九级工伤怎么赔偿
    这几年来,经常发生一些员工由于工作原因而受伤,因工致伤的医疗费等问题不需要太过担心,有公司负责相关问题,比如医疗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的。但是有一些情况需要受伤的工人了解清楚,比如说工伤的赔偿是怎样计算的,又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进行赔偿的,这些问题关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但绝大数工人由于长期处于繁忙的工作之中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九级工伤怎么赔偿。 一、九级...


·解除劳动合同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实践中,对于劳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相信您应该并没少见,但您要知道,解除劳动合同是必须要符合法定条件的。那么,在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要有哪些条件呢?而在实践中,身为员工应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劳动合同要哪些条件 我国劳动法在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就劳动者有过错和劳动者无过错两种情况作了不同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