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婚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重婚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

一、重婚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

重婚罪属于继续犯,不是状态犯。以下罪名属于继续犯:

1、侵犯自由的犯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重婚罪,绑架罪等;

2、不行为犯罪: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丢失枪支不报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等;

3、持有型犯罪:持有假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罪等;

重婚罪属于继续犯,继续犯一般是明知故意的犯罪。婚姻法规定,在婚姻中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额一方进行经济赔偿。重婚罪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不进行分割或者少分割。可以先私下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

二、重婚罪的构成要素包括哪些?

1、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3、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

综上所述,重婚犯罪是自诉案件,受害人需要自己去法院起诉,原则上公安机关不介入处理。从犯罪形态上看,重婚罪是继续犯的一种,重婚行为从发生到结束往往要经历一段时间。继续犯的特征就是犯罪行为从发生到结束会持续,对重婚罪,刑事处罚最高是两年徒刑。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原因?
    夫妻双方无法继续生活时,离婚就成为了最终的选择。有些夫妻会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和平分手。而有的夫妻一方并不同意离婚,当协商无效时,坚持离婚一方就得启动起诉离婚程序了。在提交离婚诉讼书的时候,得写清离婚的原因。那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原因?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原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可认定为感情...


·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1、父母在给钱时,双方没有确认这是借贷关系,则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的名下,则视为父母对夫妻的赠与;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


·婚外情法律上怎么处理?
    在很多家庭,婚外情已经成为影响夫妻感情的一大杀手,有的男人在结婚多年后,受外界的诱惑,忍不住找小三。这种行为违背道德,给女方带来了精神上是伤害。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是调整婚姻关系的。那么,婚外情法律上怎么处理?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婚外情法律上怎么处理?就我国现行法律中,婚外情并不承担刑事责任,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但它违反了《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即违背了《婚姻法》第四...


·被老公告重婚了会坐牢吗
    被老公告重婚了会坐牢吗?如果确实构成重婚的话就会坐牢,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很多人认为协议离婚方便、快捷,因而在打算离婚的时候一般都会先选择这样的方式。但其实,有很多离婚夫妻是不适用协议离婚的。而这种情况下,可能只有通过诉讼方式才能离婚了。那到底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不适于采用协议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婚姻不属于合法有...


·怎样能证明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结婚前已实际取得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劳动报酬、投资经营所得受益、接受他人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只要是在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


·非婚生子女是否也要赡养老人
    作为非婚生子女在过去相关的权利是很难受到保障的,甚至还有认为非婚生子女见不得光,因此自身很多权益也就不去争取了,最明显的就是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也不履行抚养义务,像这样的情况,日后非婚生子女是否也要赡养老人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非婚生子女是否也要赡养老人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所指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和养子女 以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


·再婚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分配方法有哪些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男女,要是在离婚后又与他人再次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则称为再婚。而再婚也是有可能离婚的,此时夫妻就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再婚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再婚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再婚财产分割时要遵循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 1、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在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让过错方承...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