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绑架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绑架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绑架犯罪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绑架他人,并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且时常对被绑架人伴有殴打、辱骂等情节,是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对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犯罪,同时又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利,是严重的暴力犯罪。本罪的侵害对象是有生命的自然人,不分男女老幼。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非法绑架或劫持他人,以及偷盗婴幼儿的行为。绑架他人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迫或劫持被害人到一定地点并置于自己控制之下的行为;所谓偷盗婴幼儿,是指乘婴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备,将婴幼儿偷走或哄骗带走以要挟他人的行为。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目的是为了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个人目的。至于行为人的目的是否达到,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二、注意区分绑架罪与抢劫罪的界线二者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加害或威胁被害人,同样都有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目的。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是绑架并控制他人后以加害被绑架人相威胁,要求被绑架人亲属或其他关系人给付财物,后者则是当场劫取财物;(2)索取财物的时间、地点不同,前者是先有绑架行为,后有勒索财物行为,后者是当场劫取或强迫被害人交出财物;(3)索取财物的数额不同,前者要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将一定数额的财物送到一定地点,犯罪嫌疑人可以漫天要价,具有随意性,后者则一般都是限于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4)实现犯罪目的的方式不同,前者是通过把被绑架人作为人质胁迫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出钱赎人,犯罪目的必须通过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实现,后者则是直接从被害人身上劫取财物,不与第三人发生关系。绑架的实质是使被害人处于行为人或第三者的实力支配之下,不过不要求使被害人离开原来的生活场所。格外,实施的绑架行为应具有强制性,即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控制他人。对于缺乏或者丧失行动能力的被害人,行为人采取偷盗、引诱等方法使其处于行为人或第三者实力支配下的,也可能成立绑架罪。



·什么人可以成为逃税罪的犯罪主体
    什么人可以成为逃税罪的犯罪主体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没有纳税义务的公民,如与纳税、扣缴义务人相互勾结,为偷税犯罪提供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以其他手...


·劫持航空器罪法定刑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劫持航空器罪法定刑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二、劫持航空器罪的概念: ? 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 三、劫持航空器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航空运输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旅客、机组人员的生命健康及航空器...


·组织卖淫罪能判缓刑吗,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是一种刑事量刑处罚,其实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会在监狱被关押的,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犯罪分子是可以被判处缓刑的。那要是行为人构成组织卖淫罪,是否可以判缓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组织卖淫罪可以判缓刑吗 我国《刑法》规定,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南京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偷东西是我们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行为,但对于这样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盗窃罪,此时必须要满足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与立案标准后,我们才能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此时,在不同的地区关于盗窃罪的量刑都还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就一起看看南京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南京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


·抢劫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犯罪侵犯的是复杂法益,包括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与他人的人身权,因此在处罚上面也是比较严格的。实践中对抢劫罪的认定是比较难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抢劫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


·刑讯逼供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刑讯逼供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违法手段,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会构成犯罪,即刑讯逼供罪的。既然构成了犯罪,肯定就是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刑讯逼供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讯逼供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247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使用暴力...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1)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2)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3) 犯罪主体...


·刑事案件申诉审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申诉审理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一旦发生就会有相应的申诉的权利,一般都有一个申诉审理期限。刑事案件申诉审理期限当然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刑事案件申诉审理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下面的资料。 一、刑事案件申诉审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