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乙肝母亲有抚养权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乙肝母亲有抚养权吗?

一、 离婚乙肝母亲有抚养权吗?

对于患有乙肝的母亲是不会将抚养权判给她的,抚养权只能归父亲,因为乙肝有一定的传染性,不利于子女的健康发展,抚养权的判定都是依照有利于子女的一方判决的。抚养权的认定情况有: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离婚时子女应该由谁抚养?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为了亲自抚育子女,给子女更多的关爱和温暖,当事人需要多照顾子女,与子女增进感情。同时,需要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已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

(6)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

(7)已方思想品德好、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

3、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夫妻离婚时,应当对离婚财产、离婚债务以及子女抚养权的认定情况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子女抚养权的认定上,应当由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在法律上也是认可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我国长沙起诉离婚多少钱
    当今时代人们的自我维权意识已经越来越强,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选择离婚的话,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诉讼离婚需要花费多少钱?因为各地的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样,所以在诉讼离婚的收费标准上也不一样。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我国长沙起诉离婚多少钱的问题。 一、律师费 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二、我国长沙起诉离婚多少钱? 根据《诉讼费用...


·一、家庭共有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是什么?
    一、家庭共有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一样:前者主体是全体家庭成员;后者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2、财产来源不同:前者是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后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入(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


·离婚诉讼期间双方的义务有哪些?
    离婚诉讼期间双方的义务有哪些? 虽然在离婚期间,双方仍然是夫妻,但是考虑到这一阶段的特殊性,应该认定提出离婚之后就暂时冻结了要求同居的权利,对应的也无需履行相关的义务。 二、对方未尽夫妻义务可以起诉离婚吗 不能。当事人仅以夫妻忠实义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夫妻一方违反其他法定条款,对他方实施家庭暴力,或有虐待...


·配偶出轨想离婚怎么办?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总会因为性格不和睦,社会生活不和而选择离婚,有一方会由于出轨而硬要选择离婚。被出轨的一方需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真的不得已选择离婚,也需要运用法律知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婚姻法中对于离婚有详细的规定,那么有一方出轨要离婚又该怎么处理呢?下文对配偶出轨想离婚怎么办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离婚的定义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强奸未遂能辩护成猥亵妇女吗
     一、强奸未遂能辩护成猥亵妇女吗 可以的,在律师的努力下,最终定性为较轻罪名,即强制猥亵妇女罪。先说明所受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其次,指出被告人的行为与事实、法条不相符合的等,最后,写明辩护律师的姓名,以及时间。犯罪人已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强奸罪是如何量刑的 强奸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传统犯罪,在我国刑事法律中占...


·一、单方离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单方离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单方向法院起诉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二、单方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


·遗弃家庭成员时间算多久构成遗弃罪?
    我们常说相亲相爱一家人,家庭成员之间本该是相互照顾共同成大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很多遗弃家庭成员的现象发生,遗弃家庭成员从道德方面应该受到强烈的谴责,而从法律方面,遗弃家庭成员达到一定的程度就构成了遗弃罪,但是遗弃家庭成员时间算起多长的时间构成遗弃罪呢?这就需要从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来看。一、遗弃家庭成员时间规定1、只要有遗弃行为就构成,没有时间要求2、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


·退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一、退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二、退还彩礼有哪些注意问题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